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更好地制定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区将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加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局长李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商分局和区税务部门负责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办负责协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质监局负责协调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应对普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附件:1.南岸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 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涂山全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 智 区统计局局长
何 峥 区发改委副主任
施荣强 区经委副主任
罗习和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永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竞 区编办副主任
牟成勇 区监察局副局长
曹 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戴国强 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金兴才 区建委副主任
王刚柱 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冯 杰 区商委副主任
刘 刚 区外经贸委副主任
杨淑玉 区文广新局纪委书记
陈 旭 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程从实 区地税局副局长
黎志华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林 争 区质监局副局长
颜新祥 区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2.南岸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李 智 区统计局局长
副主任:龚小雪 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汉蓉 区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傅 荣 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黄全富 区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陈晓琰 区外经委外经科科长
倪月升 区经委经济运行科科长
高 涛 区交通局党政办主任
唐庆红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韦其明 区商委主任科员
余 洁 区供销社财会科科长
刘 清 区工商分局主任科员
肖韵雅 区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黄 敏 区地税局计财科科长
刘吉海 区建委职员
曾繁容 区市政委计财科科长
唐助甦 区环保局管理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