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后维稳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南岸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后维稳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南岸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后维稳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落实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补偿安置新政策,有效预防并妥善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事件,确保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后稳定工作处置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329号)有关精神,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征地补偿中的各类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维稳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集访问题,将依法办事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加大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目标。立足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立足于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立足于构建和谐南岸,通过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化解集访事件苗头隐患,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众集访事件,妥善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征地新政策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征地补偿安置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刘宝亚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俊,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朱维,区政府副区长陈江渝、唐昕同志任副组长,法制、信访、国土(征地办)、社保、公安、财政、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信访办,由区信访办主任古运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落实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共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新征地政策贯彻落到实处。具体职责如下:
区信访办:负责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群众集访的清理、汇总、统计工作。
区国土分局(征地办):负责征地政策宣传、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积极稳妥推进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区公安分局:负责有关情报信息的收集,重点掌握集体上访的内幕性、预警性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集体上访的现场处置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区财政局:积极主动配合群众集体上访处置工作,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协同配合做好有关善后的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因征地补偿调整引发的群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