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南岸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普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广阳镇民间故事等7项民族民间艺术项目列入南岸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和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加强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各项法规、政策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南岸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民间文学(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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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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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Ⅰ-1 |
广阳镇民间故事 |
广阳镇 |
二、传统舞蹈(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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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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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Ⅱ-1 |
假型舞嬉牛 |
涂山镇 |
三、传统医药(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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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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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Ⅲ-1 |
桐君阁传统中成药文化 |
区文广新局 |
四、传统技艺(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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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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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Ⅳ-1 |
盆景制作工艺 |
南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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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Ⅳ-2 |
民间剪纸 |
南山街道 |
五、传统体育(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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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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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Ⅴ-1 |
春游南山登高 |
南岸区登高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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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Ⅴ-2 |
端午节划龙船 |
广阳镇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