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改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改善城市形象,建设宜居南岸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危旧房改造步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力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为宗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危旧房改造目标计划
3年内完成重庆主城区600平方公里南岸范围内危旧房改造任务。具体工作计划为:
1. 力争2年完成列入市危旧房改造范围内的77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和38.5万平方米的捎带房屋的改造任务。2008年完成危旧房改造35万平方米,捎带房屋17.5万平方米;2009年完成危旧房改造42万平方米,捎带房屋21万平方米。
2. 在3年内完成已出让给开发商和已被市级机构储备地块范围的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安置房建设目标计划
2年内建设10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8年启动建设安置房50万平方米,2009年启动建设安置房50万平方米。
(三)城市功能形象目标
通过实施危旧房改造,加大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建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动拆迁安置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建设集中绿地和公共广场,保障住宅小区基本绿地达35%,危旧房改造片区绿地达50%,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进行环境整治和立面风貌设计,凸显两江四岸、南滨风情和大都市景观,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建设宜居城区。
三、工作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拆迁、维护稳定、分类改造、提升价值”的原则,全力推进全区危旧房片区改造,有效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二)按照“减量、增绿、留白、整容”的规划建设原则,做好危旧房片区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危旧房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善改造片区功能规划,把握好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突出挖掘和保护区域文化特色。
(三)按照“谁储备、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督促开发商和储备单位按照市、区确定的时序,协同推进危旧房拆迁改造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1. 成立南岸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刘宝亚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朱维同志和区委常委王平昆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作出相关工作决策,审批年度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研究制定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考核相关单位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同时,每个危旧房片区明确由一名区级领导牵头联系,共同抓好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建委,由区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建设和综合协调组、土地整治储备及拆迁安置组、统筹资金组、宣传组、维护稳定组、检查考核组六个组,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具体实施工作(详见附件:南岸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
2.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重庆市南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发公司),直接隶属区政府管理。成立南岸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与南发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南发公司为区政府指定的区级土地储备机构(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