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情况通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261号)要求,区委、区政府立足“执政为民、服务发展”,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印发了《南岸区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及进一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城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或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在本次行动中,全区共清理违法用地120宗,违法占地面积12605.84亩,涉及基本农田112.4亩,耕地2202.13亩,违反土规830.81亩。其中,以“以租代征” 110宗,租用面积达1134.29亩,实际占用地面积达1204.14亩;“未批先用”用地项目10宗,用地面积11401.7亩;未发现以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经认真调查取证,全区实有违法用地有119宗,违法占地面积12709.2亩。区国土分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99宗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率为100%,并全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面积981.9亩;自行纠正20宗,面积11727.3亩;移交纪检监察机关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四宗市百日办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完毕,圆满完成了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清理查处中,发现个别街、镇及少数村社仍然存在忽视土地保护尤其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违法违规租占土地的情况,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部分单位无供地手续用地;二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个人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厂房、新建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三是部分街镇以新农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为名,行圈占土地之实,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或瞒报虚报用地;四是部分建设主体虽具备临时用地手续,但有效期限已过仍继续修建和扩建;五是部分单位(个人)租用村社集体土地后擅自转让土地,收取租金。
上述违法违规租占土地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用地秩序,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恶劣影响。以当前比较突出的“以租代征”为例,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擅自招商引进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甚至是已经关闭了的污染企业,在耕地上乱搭乱建,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影响。如鸡冠石镇石龙村、纳溪沟村、长生桥镇南山村、白沙村等,特别是鸡冠石镇石龙村,在市重点工程慈母山隧道鸡冠石出口修建了大量违章建筑物,加大了拆迁难度,延误了工程交地进度,还引起大量群众投诉上访。二是部分违法用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如南山街道泉山村、金竹村违背“四山规划管制”要求引资建厂,极大地破坏了南山的生态环境;还有部分项目引资不成,造成大量土地闲置;三是部分违法用地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如迎龙镇部分违法用地导致群众不断到市、区政府甚至北京上访,给我区稳定和谐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从各类具体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分析来看,造成违法用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在个人违法用地案件中,多数都是因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很多居民认为修建房屋只需要到村、社提出申请即可,对于重修、扩建、超建等更加随意。此类案件面积一般不大,调查处理过程也比较简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