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增强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让全区人民欢度节日,为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环境,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4.25”全区安全生产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切实把“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把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节日安全工作亲自部署,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强化各项措施,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隐患治理年”活动阶段性工作为重点,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根据节日期间人流和物流大幅增长的实际,交警、交通等部门以及各运输企业要按照重点时段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要求,组织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加强运输领域的现场监管,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旅客流量,合理安排船期、车次,确保人员出行安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乘车船外出旅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职工公车集体外出旅游。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法驾驶,严厉打击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和渔船、农用自用船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从事节日运输车船等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杜绝“带病”运行。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二)加强景区和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景区、公园和游乐场所节日期间游客流量大,是安全监管的重点部位。相关业主单位必须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节前开展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治隐患,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要根据接待能力,严格控制游客人数,防止踩踏等群体性伤害事故发生。质监部门要加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业主加强对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安全开展认真检查。交警部门要在各重点景区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严查自驾车和旅游客车疲劳驾驶、超载、非法客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旅游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节日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旅游汽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和单位,坚决不准营业。
(三)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是安全防范的重点。“五一”期间原则上不举办节庆或其他大型聚集活动。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公安部门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