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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岸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时间:08-05-06 08:44:50   来源: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岸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南岸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今年3月起,用10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排查治理”)。为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为标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治理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排查治理,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不合格场所,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召开。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陈江渝为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牵头负责排查治理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报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此次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单位在此阶段,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稳定。要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5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以“五•一”节和北京奥运会等重要敏感时期为重点,做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针对国庆节、圣诞节、元旦节等节日前后以及冬季火灾特点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和总结经验,针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火灾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治理行动正值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观念,深刻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加强沟通,教育、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工商、卫生、质检、新闻出版等政府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明确整治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生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将启动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切实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执法。凡经消防检查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明察、暗访、夜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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