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岸区委 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督查工作,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领导作风、领导方法和优良传统,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
我区在区委十届二次全委会上确立了立足主城、引领江南、辐射两翼,努力把南岸区建成重庆江南经济增长极,在“一小时经济圈”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发挥督查“抓落实”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才能更好地促进各级各部门不断探索创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凝聚到谋发展上,把本事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
二、明确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党的权威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加快”“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目标任务:督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探索、研究和把握督查工作规律,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决策督查、授权督查、专项查办、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等重要工作职责,扎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当前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切实做好十个百亿工程、十大民生工程、主题年建设、一把手环保责任制、为民办十件实事、招商引资、重点经济工作、平安南岸建设、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授权督查的原则。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公室开展督查活动是区委区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之一,专项督查工作是在领导授权后开展的督查活动。既要摆正位置不搞“越俎代庖”又要大胆行使职权,凡是领导签署的督办件必须客观、迅速地反馈。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快捷地反映决策贯彻落实的情况,用抓落实的成果检验督查工作的成效。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日常督办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抓住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突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并把督查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
4、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遵循督查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创新改进督查手段,努力实现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督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5、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公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开展督查活动。各单位的办公室要负责本单位的工作督查,认真负责地搞好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