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岸区委 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南岸区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南岸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起步之年。做好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迎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按照党的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将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统筹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和谐南岸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年新增就业人员25000名;实现2500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2500名城镇失业人员、2000名进城农民工、10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就业再就业培训;20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000名丰都移民劳动力得到安置;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确保就业比较充分、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民心工程”和“党政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再就业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街镇、经济板块和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2、各街镇、园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3、将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组织领导上进一步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计划顺利完成。
4、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全面落实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1、进一步加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力度,对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做到“应补尽补”,调动用工单位使用下岗失业人员、丰都移民劳动力的积极性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积极性。
2、加快“信用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力争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1000万元以上。
3、进一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不折不扣地兑现符合政策企业和个人的税费减免。
4、全面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再就业。
5、探索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丰富完善我区扶持就业政策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
1、继续深化“24小时就业服务承诺制”。保证全区每天储备就业岗位达到500个以上,确保24小时内为求职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进城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岗位服务。
2、继续实施“1家1”扶助就业工程。对“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4050”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免费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推荐,使“零就业家庭”做到“随出现、随帮扶、随消除”。
3、深入推进低保就业联动工作。探索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低保减退制,对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实行分年龄段核定低保,落实就业、社保、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