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度区政府领导及部门联系重点商贸企业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社会单位:
2008年,我区商贸流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会展活跃大商贸,大特色做强大市场,大商家推动大发展”的战略思路,抓好骨干,突出重点,着力开拓市场,努力扩大消费,积极构建和谐商贸,促进商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了加强重点商贸企业的建设,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15家重点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得到落实,决定继续实施区政府领导及部门联系重点商贸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方式
按照区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能,确定8名区政府领导和15个部门分别联系15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由区商委负责对口联系牵头工作,收集掌握对口联系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
二、对口联系的工作任务
对口联系工作必须坚持“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直通车”的办事原则,全力支持重点商贸企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对口联系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作用,确保重点商贸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一)联系内容。联系协助重点商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宜,协助企业落实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并及时掌握经营活动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促进重点企业的销售收入、税金解缴、安置就业、经济效益等四大考核指标的完成,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联系方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联系重点商贸企业,通过走访调研、专题会议、一站式办公等方式,实地了解和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困难。
(三)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对口联系重点商贸企业的责任部门,要认真负责,深入企业,提高联系效率,每月至少联系企业1—2次。要注意发现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加大解决力度,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切实为重点商贸企业办实事。
(四)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对口联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发挥领导和联络员的作用,使对口联系各项具体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沟通,共同推进重点企业的建设。各单位对口联系工作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区商委反馈情况,并报告区政府。
三、对口联系工作的考核、奖励
各部门对口联系工作的考核,按照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要求,根据对口联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区商委汇总,报区政府组织实施考核奖励。
附件:2008年度区政府领导及责任部门联系重点商贸企业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流通 企业 联系△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度区政府领导及责任部门
联系重点商贸企业表
序号 重点商贸企业 区级
领导 责任部门 商贸主管部门领导 备注
1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南商都 刘宝亚 区地税局 罗本文
2 重庆商社德奥汽车有限公司 王 俊 区统计局 贺洪钱
3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江南分公司 王 俊 区农水局 贺洪钱
4 重庆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朱 维 区质监局 卢万钧
5 重庆建邦长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 维 南滨路管委会 袁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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