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岸区委 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7〕5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南岸,推进民主法治、依法治区、司法公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完善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的根基,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一小时经济圈”内治安秩序好,社会稳定的地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届区委、区政府的努力,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群众工作中心、站、室)为骨干的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基层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巩固,“安全城区”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平安南岸”建设,实现“三减两好一满意”和“五个坚决防止和五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巩固和发展第一阶段“平安南岸”的建设成果。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排查化解矛盾,促进稳定和谐
各级党政、综治、信访组织要充分利用群众工作中心(站、室)面向群众、熟悉情况、获取信息及时的优势,主动了解社情民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机制,定期排查本辖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层层落实责任,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和“民转刑”案件。
(二)加强治安防范,创建平安环境
全面推进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构建城区、农村、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特殊群体等五大防控网络。在全面推进公共安全视频图象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各街镇、各部门要积极推广普及经济实用的物防、技防设施,继续推进“守楼护院”、“联户联防”、“院坝联防”、“邻里守望”等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推动社区安全管理物业化,积极探索治安防范承包、治安与保险互动等措施,稳妥推进治安防范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建立健全治安形势分析制度,突出治安问题(部位)的排查整治制度,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案件(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公路、公共管网治安防护体系,预防和打击破坏公路和公共管网设施等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单位(社区、小区、校园、家庭、农家乐)等基层创建活动。
(三)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
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成员纳入到部门、单位等现有体制内的管理和组织之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团体和“两新”组织的管理。以社区和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载体,实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