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岸区人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各镇党委、镇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岸区人事局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南岸区人事局
关于继续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区领导和区级部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南委办[2008]14号)要求,为认真抓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督促检查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专项“回头看”检查活动,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8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由全区各部门在本单位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违规情况,是否发现区级相关单位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违规情况。
(二)抽查阶段(2008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
由区人事局牵头组织,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纠风办等部门对有关单位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三)总结阶段(2008年12月2日至12月3日)
全区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日前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强化民意测评
全区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南岸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28日前上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三、强化经验总结
由区人事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经验总结交流会,主要了解全区各单位是否存在以各种名目新增设“项目”和擅自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情况,查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单位对工作开展的经验建议,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于12月4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