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各镇党委、镇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南岸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
南岸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纪发[2008]14号)精神,制定南岸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岸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领导。
组 长:张本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启钰 区外事办主任
胡雁冰 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李德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陕业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刘 鸿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林 区审计局局长
赵剑敏 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聂 东 区纪委党风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外事办,负责日常工作,区外事办主任杜启钰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外事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公安分局各指派一位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五部门各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联络员。
二、工作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专项工作分工责任机制
区外事办牵头负责本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充分履行外事归口管理与统筹协调职能,制定相应的因公出国(境)管理配套政策规定。具体负责强化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和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