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工作和车辆管理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区人民欢度“国庆”,根据市政府值班工作要求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切实做好我区“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和车辆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值班工作安排
“十一”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安全隐患较多,各种社会矛盾相对突出,也是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期,各部门、各街镇、各板块要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工作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要安排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正式在编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值班人员以任何理由,通过采取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方式擅离职守。对值班干部,尤其是涉及安全稳定岗位上的值班干部失职、渎职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二、加强沟通,及时准确报送值班信息
凡是“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在本辖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紧急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单位在抓紧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区政府公开电话值班室。要做到上报及时、信息准确、运转顺畅、研判正确、处置得当、口径一致,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节前要对值班工作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节日期间各部门领导,特别是行政一把手,通讯联络要保证通畅,做到随拨随通。“十一”黄金周期间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板块每天下午17:00之前向区政府公开电话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异常情况的书面报告,无异常情况的电话报告。
三、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
公安、消防、民政、劳动保障、农林水利、信访、交通、市政、房管、国土、卫生、旅游、工商、食品药品、物价、安监、文广、宣传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可供紧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四、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街镇、各板块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要将本单位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杜绝公车私用现象,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因护林防火、处置突发事件、值班等公务活动需使用车辆的,应报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凡擅自使用单位车辆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区政府公开电话值班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和车辆管理情况,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请各相关部门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区政府公开电话值班室(电话:62988111,传真62812345)。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