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切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杨才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 平 区教委主任
刘 鸿 区财政局局长
罗德华 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杨 虹 区教委副主任
罗习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先平 区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余资深 区教委计财科科长
唐庆红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于区教委,暂归口区教委管理,主要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日常工作。南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余资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唐庆红、周夏明同志担任,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由区教委和区财政局人员组成。
二○○七年八月十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