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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录入时间:07-08-27 10:11:01   来源:
部和7个区级专项指挥机构的指挥长分别由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政府应急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应急办),为区政府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区政府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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