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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录入时间:07-08-15 21:25:33   来源:
㈠ 政策依据
        《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办法》(市政府50号令)。
 
㈡ 所需材料
1. 申请认定院校(中心)自查自评材料。
2.《重庆市国家公务员施教机构资格认定评审表》。
 
㈢ 自查自评材料的内容
1. 领导班子团结、业务、管理能力情况。
2. 近三年来的教学管理和各类培训教学的情况及经验。
3. 学校的师资、教学和科研情况。
4. 近年来服从全市、本区县(自治县、市)调训、教材、证书发放使用、统一规划和管理情况。
 
㈣ 服务承诺
        上报材料齐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㈤ 工作程序

1. 申请院校(中心)拟写自查自评材料
2. 提出申请
        填报《重庆市国家公务员施教机构资格认定评审表》
3. 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或主管部门初审盖章
4. 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

5. 市人事局批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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