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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工作程序
  
录入时间:07-08-15 21:25:33   来源:
㈠ 政策依据
1.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125号)。
2.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68号)。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1999]27号)。
4. 《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200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
 
㈡ 所需材料
1. 给人事局正式函件一式5份。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申报表一式5份。
3. 奖励表彰方案一式5份。
4. 奖励表彰评选办法。
5. 奖励依据等附件材料。
 
㈢ 服务承诺
由市人事局审批的奖励表彰,待局领导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市政府审批的奖励表彰,待市政府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㈣ 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工作程序

1.单位申报,说明奖励表彰的理由和基本情况


2.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3.联合发文布置评选工作,制定评选办法


4.共同组织评选、审核奖励表彰名单


5.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奖励表彰名单后报市政府批准


6.召开奖励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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