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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开通党内帮扶热线 为流动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录入时间:07-11-06 11:02:42   来源:
为进一步畅通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之间意愿沟通、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渠道,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解决流动党员的困难和疾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10月上旬, 南岸区正式开通党内帮扶热线—( 023) 62837171 。
一、强化服务宗旨,充实服务内容。 南岸区坚持把 “给流动党员一个温暖的家”作为党内帮扶热线的服务宗旨,明确规定凡是 在南岸区范围内工作、生活,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在街镇或社区报到,参加党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的流动党员都属于服务对象。在服务内容上,主要向 流动党员提供有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关系转接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报到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流动党员在生产生活、就业保障、子女上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救助服务,流动党员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为的控告、申诉,以及其他涉及自身合法权益问题等方面的维权服务, 以此搭建一座区委和全区各级党组织与流动党员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使流动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程序。 南岸区出台了党内帮扶热线实施办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帮扶热线工作制度,将党内服务热线设在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接听、受理热线电话。明确规定,对流动党员的咨询电话,可当场在予以解答的,必须予以当场解答,当场不能解答的,查询相关资料后在 24小时内予以解答。对流动党员的救助电话,根据来电人请求帮扶内容,属于街镇、经济板块或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责交相关单位和部门承办,承办单位和部门需于 30分钟内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向“党内帮扶热线”反馈与来电人联系情况和承诺办结时限(最长不超过 10天),承办单位办结后需向“党内帮扶热线”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报告。对流动党员的维权电话,根据来电人请求帮扶内容,属于街镇、经济板块或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责交相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需于 30分钟内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向“党内帮扶热线”反馈与来电人联系情况和承诺办结时限(最长不超过 30天);承办单位能予以解决办理的,办结后需向“党内帮扶热线”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报告;若因政策或历史问题等不能办理的,需向来电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向“党内帮扶热线”作书面报告。同时,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定期考核督查,考评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作用,真正实现多方联动,切实提高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和服务质量,南岸区坚持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将组织部、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司法局等六个部门作为党内帮扶热线的联动单位。各联动单位分别制定出台了详细具体的帮扶和关爱政策,承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流动党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帮扶和服务。如区卫生局针对流动党员的看病就医困难申请,制定了“八免”(免收住院诊疗费、住院空调费、住院陪伴床位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煎药费、会诊费)、“十减半”(减半征收心电监护费、输氧费、住院护理费、 X线透视费、脑电图检查费、 B超检查费、血葡萄糖测定费、肝功能检验费、肾功能检验费)、“四优惠”(住院手术费、 X光摄片费及材料检查费减免 30%,普通挂号费全免,普通床位费和血尿、大便常规化验费用、门诊诊疗费用减半,“医保”范围内药品目录( A级)“ 0”利率)政策,深受流动党员欢迎。自党内帮扶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到流动党员求助电话 50余人次(其中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咨询电话 35件,困难救助电话 15件),件件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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