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辖社区事务管理提供服务。负责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事务工作。负责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辖区党群活动点建设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指导开展居务公开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教育服务展等建设。协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养老、社区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1个事业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编制3名,实有人数3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住房保障2.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5万元,比2021年增加9.8万元。基本支出52.25万元,比2021年增加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费的预算安排。工资及社保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4万元,较2021年减少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该预算单位无项目经费。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该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莎 联系方式:023-6289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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