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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街道>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45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20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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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0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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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负责纪检、人大、宣传、统战、法制、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基层党建、群团、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城市规划、村镇及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财政收支、预决算、惠农资金兑付、总会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本级)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山街道执法大队南岸区南山街道下属的二级单位与南山街道办事处合并核算,未独立建账,南山街道办事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287.5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7.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2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2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6.3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5287.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43.26,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专项相关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退役军人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本级)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0.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43.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钟凤  联系方式:023-624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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