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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1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1
重庆市南岸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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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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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19〕49号),重庆市南岸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工作。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监督区政务服务管理网络系统运行。协助相关牵头部门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业务的现场服务、跟踪服务、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中心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和公共信息网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办下设综合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3个内设机构。下属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38.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78 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9.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9.5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73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2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5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9.5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5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78万元,比2021年增加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78万元,比2021年增加1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3人而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该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办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7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维护;数据中心机房及全区信息化系统租赁运行维护;全科窗口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运行维护;行政中心AB区互联网统一接入及维护以及南岸区政务公开建设工作等重点工作

我办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1年一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1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1年一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88万元,与2021年比下降2.8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减少差旅费预算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2022年无购置车辆的预算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家敏联系方式:023-6260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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