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办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中心各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指导和监督;对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对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为群众提供服务;对基层无力解决的群众反映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反馈;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办件中的违规、违纪及投诉案件;负责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办机关内设机构为一科:综合科。直属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南坪和江南新城2个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47.06万元,支出总计747.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65万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南坪中心搬迁工程2017年已完工,减少了此专项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4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7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增加了“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2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8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94万元,下降13.00%,主要原因是南坪中心搬迁工程2017年已完工,2018年减少了此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0.09万元,占28.28%;项目支出532.84万元,占71.7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万元,增长391.67%,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4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26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增加了“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工作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3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52万元,下降13.0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南坪中心搬迁工程2017年已完工,2018年减少了此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0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人员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77万元,占9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0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5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9.60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7万元,增长24.8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4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5万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9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61.9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差异。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差异。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行政服务中心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行政审批改革及服务群众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9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61.9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5万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0.00万元。其中,江南新城中心运行维护费100.00万元、南坪新中心运行维护费250.00万元、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50.00万元。江南新城中心运行维护费,用于维护江南新城中心正常运行,主要包括:物管费、水电网络费、办公耗材费用、办公设施设备维护费、办事指南、流程图印刷等费用。南坪新中心运行维护费,用于维护南坪新中心正常运行,主要包括:办公场地租赁费、物管费、水电网络费、办公耗材费用、办公设施设备维护费、办事指南、流程图印刷等费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完善办公设施,升级大厅信息化设备,提高便民程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江南新城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务服务水平达到满意,二是“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达到标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江南新城中心运行维护费 | ||||||||
所属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所属业务科室 | 行财科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00 | 执行数 | 100.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10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执行数 | 0.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目标批复值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满意 | 满意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行政审批服务 | 满意 | 满意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 | 满意 | 满意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南岸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 满足 | 满足 | 100 | 10 | 4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100 | 20 | 20 |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南坪新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0万元,执行数为2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务服务水平达到满意,二是“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达到标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南坪新中心运行维护费 | ||||||||
所属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所属业务科室 | 行财科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250.00 | 执行数 | 250.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00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25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执行数 | 0.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目标批复值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满意 | 满意 | 100 | 8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行政审批服务 | 满意 | 满意 | 100 | 8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 | 满意 | 满意 | 100 | 8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自贸区“单一窗口”建设 | 满意 | 满意 | 100 | 6 | 6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南岸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 满足 | 满足 | 100 | 40 | 4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100 | 20 | 20 |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250 | 25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万元,执行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质量达到标准,二是政务服务水平达到满意。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 | ||||||||
所属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所属业务科室 | 行财科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50.00 | 执行数 | 150.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0 |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 15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执行数 | 0.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目标批复值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政务服务水平 | 满意 | 满意 | 100 | 30 | 3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窗口评价器 | 98台 | 98台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大厅查询机 | 2台 | 2台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叫号机 | 3台 | 3台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 | 满足 | 满足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100 | 20 | 20 |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资金执行率 | 150 | 15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0 | |||||||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606765 。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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