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推进统筹城乡建设,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推进建筑节能;承担三峡移民工作、城建档案和三峡移民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勘察设计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住房建设科、移民工作科、计划财务科7个职能科室;我委下属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4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南岸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南岸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合并编制南岸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南岸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南岸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岸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455.35万元,支出总计60455.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41.76万元,增长11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0万元,其他增减变动2541.76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96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87.81万元,增长120.2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0万元,其他增减变动218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68.4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11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30.27万元,增长124.05%,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支出3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增加27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98万元,占3.57%;项目支出57005.66万元,占96.4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49万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使用2017年智慧专项试点项目结转资金200万元,本年新增结转结余资金11.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96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92.73万元,增长130.5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增加339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32.22万元,增长1979.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议军会78408部队改造营区用电线路项目经费424万元、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经费330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预算2400.5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37.93万元、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0万元、主城区道路建设资金1690万元、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662.25万元等专项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3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88.01万元,增长128.0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支出30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支出增加3088.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95.18万元,增长1840.91%。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后期扶持等专项资金预算年初未下达,而是按规定年中予以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结余增加26.1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减少5.0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民工歌手大赛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4.53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08万元,增长176.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议军会78408部队改造营区用电线路项目经费424万元,移民补助资金96.59万元;离退休经费及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7.5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2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疗保险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330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57025.47万元,占9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83.03万元,增长2142.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37.93万元,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0万元,主城区道路建设资金1690万元,移民补助及其他资金2755.1万元。
(6)农林水支出565.66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等移民资金预算。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资金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91.76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9)其他支出0.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春节及“七一”走访慰问专项经费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41万元,下降11.55%,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8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46万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例行勤俭节约,缩减了日常办公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管费、劳务费、水电气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0万元。本年收入251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45元,主要原因是主城区道路建设及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等专项资金预算增加。本年支出235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城区道路建设支出增加1690万元,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62.9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5万元,下降52.84%,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合理规划用车,减少出行量缩减了公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缩减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4万元,下降11.8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9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建委安排主要领导赴瑞典芬兰开展海绵城市技术交流及项目合作洽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增加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市建委临时安排因公出国交流学习。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8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44.17%,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用车,减少出行量缩减了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合理规划用车,缩减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政府到我单位考察棚户区改造工作及其他区县住建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4万元,下降95.2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3万元,下降89.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8.8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车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5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三生三宜城市品质提升相关工作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物业管理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913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管理到位。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寸滩大桥南引道绿化景观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寸滩大桥南引道绿化景观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实际拨付项目业主单位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期完成项目范围内的325亩绿化栽植;二是美化城市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指标要点及方法 | 绩效目标 | 得分 | 备注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1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 | 完成立项、可研、取得概预算批复,设计方案通过区规委会审议。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1 | 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项目纳入2018年区级重点项目,属江南公司负责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 |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1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根据比重计算得分, | 资金到位率100%,根据财政资金到位的比例计算 | 1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已制定或具有项目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2 | |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2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档案及时录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区建委备案;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审计评估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 1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严格按照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0-078-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0-128-2011《城镇道路附属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 | 2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 |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 | 2 | |||
产出 | 项目产出 | 完成及时率 | 10 | 2018年按场地移交顺序完成 | 2018年按场地移交顺序完成 | 10 | |
质量合格率 | 10 |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两年 | 平面绿化部分已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两年 | 10 | |||
总价控制率 | 10 | 按财政可研批复总投资控制 | 总投入控制在概算批复内 | 10 | |||
效果 | 项目 效益 | 经济效益 | 15 | 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 美化城市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 14 | |
社会效益 | 15 | 充分满足行人的通行需求,有利于改善行车环境,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 充分满足行人的通行需求,提升城市环境,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 13 | |||
可持续影响 | 15 |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了人居环境 | 促使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加快,提高了人居环境 | 1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10 | |||
合计 | 100 | 95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023-62988339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