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应急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灾害事故调查评估>调查报告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546621/2026-0002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南岸铜元局“11·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9 09:22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6-05-29 09:22
字号:
分享:

202511211957分许,在重庆市南岸区菜园坝大桥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等单位和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南岸区政府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南岸铜元局11·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网约车驾驶员未及时采取制动及避让措施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重庆多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成立日期:202322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2.重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登记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法定代表人:郭*宏,登记机关: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汽车租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调查,该公司取得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渝交运管许可字5001002*),有效期止20271026日。

(二)事故车辆情况

1.AAD6*小型轿车,所有人:多多行公司,品牌型号:合创牌,车辆识别代号:LMWS81S2*,登记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检验有效期止:2026531日,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该车购买了车辆保该车道路运输证:渝交运管许可渝字5001070*号,有效期至2031510

经查,该车事发时搭载一名在滴滴出行下单乘客从事网约车营运。

2.BK9*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王*美,住址:重庆市开县*,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大众,车辆识别代号:LSVXZ2*,发动机号码:5U94*,检验有效期止:2026630日,该车购买了车辆保险。

经查:事故发生时,该车驾驶人是易**辉为该车所有人王*美的女儿。

3.A3AB*小型轿车,所有人:杨*洪。住址:重庆市潼南县*,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宝骏,车辆识别代号:LZWADAG*,检验有效期止:20271231日,发动机号码:8KB012*,该车购买了车辆保险。

经查事故发生时*辉驾驶的渝BK9*小型普通客车追尾杨*洪驾驶A3AB*小型轿车,*辉与杨*将车停在一侧后协商车辆受损的理赔问题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客基本情况

AAD6*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男,汉族,身份证号:5001081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南岸区*,驾驶证准驾车型:C1,驾驶证有效期至2027818日,持有网约出租(主城)从业资格证。

BK9*小型普通客车驾驶:易*,汉族,身份证号:5002341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开州区*,驾驶证准驾车型:C1,驾驶证有效期至:2035130日。

A3AB*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洪,男,汉族,身份证号:5102271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潼南县*,驾驶证准驾车型:C1,驾驶证有效期至:20351030日。

A3AB*小型轿车乘客:陈*勤,女,汉族,身份证号:51022719*,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潼南县*

(四)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多多行公司,该公司成立有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操作规程等;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对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入职培训考试考核,每月分批次组织驾驶员开展了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了《2025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对车辆开展了安全检查

2.滴滴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资格,对驾驶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准入,对驾驶员开展了入职培训和线上安全教育,制定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五)事故发生经过

202511211926分许,易*辉驾驶渝BK91*小型普通客车沿重庆市南岸区菜园坝长江大桥从南岸区方向往渝中区方向行驶行驶至菜园坝大桥中段时,与同车道前方杨*洪驾驶的渝A3AB*小型轿车发生接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另案处理)。之后,双方将车辆移到菜园坝长江大桥道路右侧商谈车损理赔事宜1957分许,李*驾驶渝AAD6*小型普通客车往渝中区方向行驶,行至菜园坝大桥中段时,与右侧车道内停放的渝BK91*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渝BK9*小型普通客车前移与杨*洪、陈*勤发生接触,杨*洪、陈*勤又与前方渝A3AB*小型轿车发生接触,造成杨*洪和陈*勤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勤于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六)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菜园坝大桥中段,该路段为双向通行道路,双向六车道,同向三车道,道路中间为水马隔离,沥青路面,路面平整、干燥。车行至事故发生处无限速标志,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最高限速每小时七十公里。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勤。

伤者*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截止20251227日,初步核定直接经济损失合计:约1*万元。

其中支付死者丧葬费用6*垫付伤者医疗费用6*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112120南岸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指挥中心立即调度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南坪大队相关民警前往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同时通知120前往施救。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南岸区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2010分许,120到达现场;

2015分许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南坪大队民警到达现场;

2127分,事故现场勘查处置完毕,撤除现场,交通恢复。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杨*洪、陈*120救护车送至重庆市急救中心救治,*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伤者杨*洪仍在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相关的保险赔付正在按保险理赔程序进行。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南岸区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及时响应,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责任落实到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原因

本次事故*未能安全驾驶车辆,未及时采取制动、避让措施,避开前方因发生事故而停驶的车辆*辉与杨*洪驾车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后,未将双方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080012025000*号)认定:

1.*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2.*辉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3.*洪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4.*勤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重法验〔2025〕毒C鉴第7*号)证实:陈*勤血液中未检出引用检验方法中涉及的吩噻、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及有机磷农药等常见毒物、药物。

2.《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重法验〔2025〕病A鉴第1*号)证实:陈*勤符合交通事故致闭合性胸腹部损伤引起死亡

3.《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安心鉴〔2025〕车检鉴字第20*号)证实:AAD6*号小型轿车事发前该车的前照明装置及行驶、传动、转向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

4.《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安心鉴〔2025〕车检鉴字第20*号)证实:渝BK9*号小型普通客车前照明、后位灯、制动灯、危险警告信号灯装置及行驶、传动、转向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

5.《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安心鉴〔2025〕车检鉴字第20*号)证实:渝A3AB*号小型轿车前照明、后位灯、制动灯、危险警告信号灯装置及行驶、传动、转向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

6.《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渝安心鉴〔2025〕车速鉴字第10*号)证实:根据现有材料,事发时渝AAD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速度应为46km/h

7.经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李*0mg/100ml

四、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南岸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南坪大队

1.事故预防工作。该大队多次召开支委会和民警大会,强调加大对辖区主干道管控力度,并通过设置固定岗和巡逻岗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路面通行秩序。

2.道路隐患排查情况。该大队在开展巡逻的同时对驾驶员的陋习进行劝导,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行人不定期开展道路安全宣传。该大队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的隐患排查,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违法驾驶行为会及时处理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均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该大队当月共计查处交通违法6147件,民警现场纠违449件。四是事发当日的警力安排及履职情况。事发当天该大队共有在岗民警14人,其中主要领导2人,带班领导2人,辅警18人。其中接处警组民警2名、3名协勤负责交通事故处理。6名民警6名协勤负责辖区巡逻纠违、维护交通秩序。

(二)两江新区交通运输委

1.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指导帮扶。原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制定了《关于印发2025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服务指导计划的通知》,将原江北区网约车平台公司纳入重点指导企业名单进行帮扶指导,全年共计对滴滴公司开展了4帮扶指导,3次安全约谈,其中2025610月开展帮扶1,警示约谈2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积极开展安全工作部署。原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共计组织召开出租车行业安全工作会议6次,其中2025610组织滴滴公司参加行业安全工作会3会议通报安全生产事故、解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道路运输暑期汛期安全专项整治、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整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提升行动等重要专项行动,督促出租企业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该委每年组织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驾驶员应急处置与安全文明驾驶提升管理、事故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等进行了教学和讲解,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能力。滴滴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参加2025年的安全培训。

(三)九龙坡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九龙坡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为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负责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2025年主要履职如下:一是召开安全例会。该中心共组织召开安全会议12次,安全风险研判专题会12次,传达上级文件、道路交通事故通报520余份,总结当月安全工作、研究分析行业风险形势、部署下月安全工作。二是实施安全督导。该中心制定该辖区行业年度安全督导计划,并按计划对企业进行安全督导。2025年出动人员682人次,督导企业306家次,发现隐患467条并全部整改。三是安全专家帮扶。该中心邀请专家对48家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提升企业自查自纠与安全管理能力。四是发布警示信息。针对极端天气、节假日及重大事故等特殊时段,该中心向企业发送安全警示信息226次,共计29243条。五是召开重点企业安全专题会议。重大节假日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该中心组织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会议5次,春运工作部署会1次,督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六是排查重大隐患。该中心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高危行业每月1次,其他每季度1次),全年排查存在重大隐患企业13家,均已整改闭环。七是春运及汛期暑期专项整治。围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并督促整改春运、春节假期隐患187项,汛期暑期隐患20项。八是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该中心“1号行动”客运企业交安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并整改6项。“2号行动”普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检查8家重点货运企业,整改隐患12项,为10家企业提供专家现场帮扶。九是组织安全大培训。20254月组织辖区客运、客运站、货运、网约车、维修、驾校等340家企业约680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5月至6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七批对230家小微货运企业460名“两类人员”开展培训,实现该辖区企业安全培训全覆盖。十是开展行业综合应急演练。该中心联合多部门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应急演练,设置汛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普货与危货车辆事故处置两大科目,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十一是建强监管平台。深化“一个中心两个平台”智慧应用,推动行业监管与企业管控深度融合,实现该辖区企业督导全覆盖,月度督导企业数量提升200%;约谈整治企业101家次,完成整改86家;引导400余家企业接受第三方咨询,其中52家进入委托服务,能够自主消除平台隐患的企业由42家增至454家。月度安全风险隐患指数从9484条降至1640条,整改率达87.76%;车辆动态监控违章显著减少,超速总数由每月7941条降至2166条,疲劳驾驶由3853条降至577条。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建议不予事故责任行政处罚的单位

多多行公司,作为AAD6*号网约车车属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汇编等;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入职培训及考试考核,对驾驶员开展了日常教育培训,对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此次事故的发生与多多行公司的安全管理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不予事故责任行政处罚。

滴滴公司,作为渝AAD6*号网约车平台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汇编等;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入职培训及考试考核,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对驾驶员开展了日常教育培训,对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此次事故的发生与滴滴公司的安全管理无直接因果关系,建议不予事故责任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多多行公司、滴滴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加强所属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

(二)两江新区交通运输委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应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网约车经营平台)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南岸区交通运输委应针对该起事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南岸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严控路面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全景政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