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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汛期供电服务温馨提示的通知
南坪镇人民政府、涂山镇人民政府、鸡冠石镇人民政府、迎龙镇人民政府、峡口镇人民政府、广阳镇人民政府、弹子石街道办事处、龙门浩街道办事处、海棠溪街道办事处、南坪街道办事处、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铜元局街道办事处、南山街道办事处、南滨路管委会:
现将《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关于汛期供电服务温馨提示》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给商户及群众,做好灾后用电注意事项的宣传。
附件: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关于汛期供电服务温馨提示
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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