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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危化领域行政处罚公示(2023年3月)
日期:2023-04-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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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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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程序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重庆九港物资有限公司 (南)应急罚〔2023〕危   017号 2023年2月14日,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重庆九港物资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南岸区江南小区一库房内储存有约2吨氯化锌,库房未设置温湿度计、灭火器、视频监控及风险告知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罚款10000元 一般程序 2023年3月10日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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