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预约导医咨询台,负责门诊预约、导医咨询,做好门诊与住院部预约诊疗的衔接工作。同时进行预检分诊,对前来就诊的患者根据病情指导就医,对预约就诊的患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出诊医生。
二、各科出诊医生应及时上岗,并优先处理预约患者。各科主任应加强门诊业务技术指导,明确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三、医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栏、公示栏、检查报告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公布科室预约电话,引导患者主动预约诊疗。
四、全科门诊、慢性病专科门诊以及孕产妇儿童等社区管理的患者作为重点预约人群,并指定专人进行具体负责。
五、医院为门诊或出院患者提供中长期的预约复诊服务,该项工作分别由门诊和出院患者经治科室总务护士负责。门诊病人需要复诊的,由门诊护士做好预约登记,记录好复诊时间及经治医生,并于前一天电话通知复诊患者。出院患者需要复诊的,由经治科室护士与患者预约,做好登记,并于复诊前一天电话通知复诊患者。
六、预约检查包括到功能科、放射科和检验科所做的各项检查。门诊和住院患者都可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预约,检查科室需仔细、具体地做好预约登记,排号、收费、解释、通知预约患者检查时间等工作。
预约挂号流程图
电话预约挂号 现场预约挂号
↓
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
专家门诊就诊
↓
付费
↓
完成检查和取药
↓
离院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