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理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控制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分类指导,分级预警。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分级标准(试行)》《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
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医疗救护组、卫生防疫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疫科,村卫生所设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由院长任总指挥,负责对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的统一领导。落实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经费和物质保障经费和物质保障。
2.医疗救治组:做好病人的抢救工作、院内感染的控制工作,如果是传染病人,按要求做好自我保护和隔离。
3.临床专家小组:负责中心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急危重病人的会诊工作。
4.信息管理小组:负责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网络报告,收集整理传染病防治技术资料,并负责日常卫生应急工作。
5.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参与辖区内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及防控工作。
6.院感控制小组:负责病人分泌物、排泄物、体液、病人接触用品及有可能被病人污染的区域、环境的消毒,病人离开后的终末消毒。
7.检验采样小组:负责病人检验标本的采样、检验,必要时运送标本。
8.后勤保障队:负责评估、采购防治工作所需应急物资,保证应急物品的储备和供应。
9.宣传教育小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负责向公众进行与传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收集现场数据、图片、音像资料,同时配合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第三部分 预警体系建设
一、监测网建设:(一)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疫情网,以此为基础,以现有三级预防保健网为依托,完善镇村疫情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所作用,每个卫生所固定一名疫情员负责信息报告工作,收集辖区疫情信息及时上网直报。(二)在现有监测网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包括职业中毒、食物中毒等和疾病监测种类。(三)充分发挥各卫生所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队伍建设: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有能力的健康职工及时充实到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中,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建立一支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和上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监测上报制度,及时收集、分析疫情上报资料。对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真登记,详细询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可能的致病原因,疫情波及范围以及目前采用何种控制措施等。根据接报内容进行初步分析事件性质、严重程度、疫情发展趋势,及时报告院长和分工领导。院长立即召集应急队有关人员对疫情可靠性、危害性认真分析,确立是否立即到达现场。一旦无法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一方面立即调集应急队采取适当防护后赶赴现场,采取初步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
四、突发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级别(一)特别严重突发事件(红色预警)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流行;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10例以上;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发生新发传染病的10例疑似病例;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10天内发生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5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二)严重突发事件(橙色预警)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5—10例;发生新发传染病5—10例疑似病例;中毒人数50—100人或出现死亡5—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医源性感染暴发并引起10例以上死亡;药品引起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预防接种5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或10例以上死亡;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三)一般突发事件(蓝色预警)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并有5例以下疑似病例;中毒人数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10天内发生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医源性感染流行并引起1例死亡;药品引起的3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以上死亡;预防接种引起的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死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或1例以上死亡;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部分 应急处理
一、应急前准备:
1.应急队员除做好日常性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外,还要时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包括应急包、执法文书、文具、参考资料、宣传资料、调查表、消毒处理器械、预防用药品等,必要时带齐照相、录像器材、通讯工具、钱。
2.应急组织:根据事件性质不同,明确医疗救护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确定收集、分析、撰写报告的人员,确立对调查最终负责人员等。
二、应急反应:
1.应急队员要在接到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立即采取适当防护措施2小时内赶赴现场。
2.现场调查计划:应急队员到达现场后,面对纷乱的环境,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任务,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是为控制疫情提供帮助,必须制订调查计划:首先联系当地负责人,了解事件概况,“首例”病例或“首诊”医生开展调查情况,采取初步措施的效果等。然后列出需要调查的清单,并经常与当地负责人、同事之间交流,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帮助。
3.现场调查:根据事件发生经过,确立流行的存在,初步确立暴露因素,提出控制方案。开展病人个案调查,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和现场医生的指导,确定诊断标准,指导检验人员采集标本进行相关项目检测,找出致病因素,核实病例并计算病例数,描述病例三间分布,根据暴露因素的不同确立高危人群。提出对病人、高危人群采取的防控措施。
4.调查结束,对结果进行分析,明确病例定义,分析发病调查资料,撰写正式调查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控制建议和意见。
5.总结:事件结束后,要写出对事件调查和防控效果评价的工作总结,找出工作中薄弱环节,制订防范措施。
第五部分 技术培训
一、培训目的:(一)掌握《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二)在职医务人员、现场处置人员、检验人员掌握各种传染病、中毒事件基本知识,实验室检测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培训对象、方式、内容:培训对象:现场处置人员、检验人员,各卫生所临床医务人员、疫情员。方式:可分为应急培训和长期培训,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是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第六部门 附则
名词解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国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稳定、政治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病因未明,发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不明的一类传染性或非传染性疾病。
3.职业中毒:指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中毒事件。
4.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人员信息及联系电话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人员信息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
组长 | 颜科 | 男 | 中心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15823229086 | |
副组长 | 陈瑞雪 | 女 | 中心副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13883715231 | |
林劲 | 男 | 中心副主任 | 八级职员 | 13883206300 | ||
成员 | 余丽 | 女 | 医务科科长 | 主治医师 | 13220347827 | |
梁佳励 | 女 | 护理部主任 | 护师 | 13640588321 | ||
王吉义 | 女 | 公卫部部长 | 医师 | 18523021231 | ||
医疗救治小组 | 组长 | 余丽 | 女 | 医务科科长 | 主治医师 | 13220347827 |
| 傅玉瓶 | 女 | 门诊部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13883122216 | |
张玮 | 女 | 全科医学科主任 | 主任医师 | 13883134568 | ||
成员 | 陈智丽 | 女 | 门诊部医师 | 主任医师 | 18523577223 | |
高平 | 男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主治医师 | 15523272829 | ||
陈松 | 男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主治医师 | 13983163317 | ||
何雪梅 | 女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主治医师 | 15823326471 | ||
刘艳 | 女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主治医师 | 13618261624 | ||
临床专家小组 | 组长 | 陈瑞雪 | 女 | 中心副主任 | 主治医师 | 13883715231 |
副组长 | 余丽 | 女 | 医务科科长 | 主治医师 | 13220347827 | |
梁佳励 | 女 | 护理部主任 | 护师 | 13640588321 | ||
成员 | 张玮 | 女 | 全科医学科主任 | 主任医师 | 13883134568 | |
陈智丽 | 女 | 门诊部主任 | 主任医师 | 13098770414 | ||
孙京昱 | 女 | 门诊部护士长 | 主管护师 | 13657601880 | ||
梁佳励 | 女 | 全科医学科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15902355639 | ||
贺会 | 女 | 放射科科长 | 医师 | 18983279626 | ||
余李 | 男 | 特检科科长 | 主管检验师 | 13527492692 | ||
信息管 理小组 | 组长 | 王吉义 | 女 | 公卫部部长 | 医师 | 19923862679 |
成员 | 黄华 | 男 | 预防保健科职员 | 助理医师 | 17784456507 | |
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 组长 | 王吉义 | 女 | 公卫部部长 | 医师 | 18323401373 |
成员 | 王吉义 | 女 | 公卫部部长 | 医师 | 19923862679 | |
黄华 | 男 | 预防保健科职员 | 助理医师 | 17784456507 | ||
傅玉瓶 | 女 | 门诊部医师 | 主治医师 | 13883122216 | ||
高平 | 男 | 门诊部医师 | 主治医师 | 15523272829 | ||
院感控制小组 | 组长 | 梁佳励 | 女 | 护理部主任 | 护师 | 13640588321 |
成员 | 胡道明 | 男 | 后勤人员 | 无 | 13752847795 | |
范时美 | 女 | 后勤人员 | 无 | 13752847795 | ||
检验采样小组 | 组长 | 余李 | 男 | 特检科科长 | 主管检验师 | 13527492692 |
成员 | 钟平英 | 女 | 检验科职员 | 检验师 | 13271968885 | |
李春燕 | 女 | 检验科职员 | 检验师 | 18100869692 | ||
后勤保障小组 | 组长 | 黄鸿 | 男 | 总务科副科长 | 中级工 | 15922890423 |
成员 | 张校卫 | 女 | 药剂科科长 | 药师 | 18983675023 | |
伍洪涛 | 男 | 救护车驾驶员 | 技师 | 13983027975 | ||
宣传教育小组 | 组长 | 王吉义 | 女 | 公卫部部长 | 医师 | 18323401373 |
成员 | 黄璐 | 女 | 健康教育人员 | 护士 | 13527518785 |
文件下载: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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