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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复印病历
日期:2023-09-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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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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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点:病案室(门诊大楼进入右手边上楼梯至2楼右边)

二、流程:

(一)患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患者出院至少10个工作日后,患者携带证明材料(身份证)至病案室办理复印,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盖印章。

(二)代理人或亲属携带患者及代理人(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患者出院至少10个工作日后,代理人或亲属持携带以上证明材料至病案室办理复印,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四)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患者委托或授权书(含患者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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