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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住院须知
日期:2023-09-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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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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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诊、入院时请使用您的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自负。

  2. 住院期间请您必须遵守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3. 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包括既往所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疫区、接触过疫区人员或传染病病人等。

  4. 每天上午为集中查房、治疗时间,请您在病房等待医师查房,遵从医师医嘱并配合治疗。

  5. 当您身体出现不适(如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住院期间如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活动时,应由您本人或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仔细阅读,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 医院不允许自行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用药。您如需要外院诊治,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有疑问和要求可向工作人员提出,我们会尽力解答和帮助安排。

  8. 为了保证您的治疗顺利进行,住院需交预交款,我院对住院病人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如果有疑问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9. 从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出院期间,病人不得离院。若擅自离开医院,其间所发生的各种人身意外(包括跌倒、外伤、病情突变等),医院概不负责。若擅自离院,造成的医疗保险不能报销,自行负责。

  10. 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确定是否需要陪伴人员并通知您,除病情需要外,陪伴不得超过一人,陪伴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医院制度。

  11. 住院病人和探视、陪护者不得进入诊疗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未经允许、不得翻阅病历。探视、陪护者如遇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或进行抢救时,请勿留在病房。

  12. 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勿随地吐痰,勿向窗外扔垃圾、废物、倒水,保持卫生间清洁,严禁向便器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和擅自使用电器;病房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

  13. 病房设有中心供氧装置,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在院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设备。

  14. 医院是公共场所,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以免丢失。请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5. 您出院时,医护人员会提供出院指导;您出院后,医护人员会根据病情对您进行随访。

  16. 如果您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时,请在8:00—12:00;14:00—17:00拨打电话:023-624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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