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卫生健康服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
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日期:2023-09-21 16:5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09-21 16:54
字号:
分享:

妇产科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1.就诊患者经门(急)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家属)持住院证到医院1楼收费室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住院预缴费用(可现金、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支付)。

2.证件:办理入院时,请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住院证。

3.证件复印:所有住院患者均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一份,医保患者请同时复印医保卡一份。复印地点在1楼保安室。

4.病区办理住院:患者持住院证、病历资料,到7楼妇产科住院部护士站,由总务护士接待办理入院手续,通知责任医生及责任护士。

5.分配住院病房:总务护士查阅住院证及相关复印件,根据责任医生对孕妇或患者的病情需求合理分配病房。

6.入院后由责任医生进行医疗处置,责任护士进行护理处置。

7.治疗结束:出院当日由责任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出院证及诊断证明书(请假用),总务护士审核出院医嘱及费用后通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8.办理出院:患者(家属)持出院证到医院1楼收费室办理出院结算,若是医保病人,请出示医保卡结算。

妇产科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我科医护人员工作时间为24小时值班制,全程有值班医护人员值守。

2.每日查房时间为08:10-10:00;家属探视时间为15:00-21:00,

请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

3.我科24小时供应开水,位于走廊尽头右侧,在使用热水(开水)时注意防烫伤;同时请勿私自使用热水袋等取暖用具。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给您提供一个安静、整洁、舒适的休养环境,请

您爱护病区环境,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随地吐痰、高声喧哗、乱扔杂物,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打开空调后请您及时关闭门窗,每日定时开窗通风至少2次。

  1. 病区为公共场所,请务必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以防遗失。不要将未成年人带入病室,严禁将危险物品、家禽宠物带入病区;病室内请勿使用私人电器及明火以防火灾。

注意事项与规章制度:

1.住院期间,请勿私自外出,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2.孕妇或患者(家属)须如实告知病情和用药情况,以利于医护人员的诊断和治疗。

3.住院期间有发生跌倒、坠床的危险,请根据病情需要留陪护人员,负责患者日常生活安全,但应避免老人小孩、身体虚弱、自身有疾病的家属陪护。特别注意患者晨起、入厕、淋浴时,易发生跌倒。高度注意床边、厕所、洗脸池边、走廊、楼梯及人员较多的地方,以防摔倒。有跌倒、坠床风险病人的任何活动均需及时与护士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4.陪护人员数量根据病情而定,因病情需要留陪者不得在病床上休息,可在午休时间及夜间使用陪伴躺椅,不得打地铺。

5.病区配置的各种设施设备,如呼叫器、床栏、床头柜、床头灯、空调、水龙头等请您爱护使用,若有不清楚如何使用的设备时,请您及时咨询医护人员。

6.医务人员将根据病情和治疗要求以及安全需要,给患者及新生儿佩戴识别身份的手腕带,患者和家属请勿擅自摘除。

7.住院期间,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有助于观察和监护患者生命体征,请勿损坏及擅自调节。如有异常请按床头呼叫铃及时联系医护人员或直接到护士站通知护士。

8.高龄、妊高症、全身营养不良、产后、术后的患者为防止坠床,医护人员会使用床护栏、约束带等安全防护措施,请勿私自解除。

9.静脉输液期间,护士会按照病情或医嘱调节滴速,患者和家属切勿随意调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护士或按床头呼叫铃。

10.新生儿出生时由母亲确认新生儿性别(母亲意识不清等特殊情况除外),母亲目光接触、皮肤接触,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11.父母是新生儿的监护人,住院期间应注意保护好新生儿的安全。防止新生儿坠床;防止母亲的身体或其他物品堵塞新生儿呼吸道,危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12.新生儿请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照看,请勿交于其他人或陌生人。新生儿入病房后由产妇及家属负责监管。每天上午8:30— 11:30为新生儿沐浴时间。

13.按需哺乳,不限制母乳的时间和次数,除母乳外,请不要随意给婴儿添加任何食物,如病情需要添加配方奶,需按医嘱执行。

14.正常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常规免费肌注乙肝疫苗。

15.注意观察新生儿情况,如有任何异常,请及时呼叫医护人员。

16.新生儿出生当日产妇或家属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在护士站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并按护士告知的具体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到6楼出生证办理室办理出生证。

17.请及时将您的医保信息提供给医务人员,以保证住院费用及时报销。

1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病人及陪护未经许可,请勿翻阅病历及有关记录,请勿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19.医保病人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生会向您告知,请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21.请您配合医疗服务,在检查、治疗、用药及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会核实身份,询问健康状况。请您提供真实信息如遗传病、手术史、精神异常史、自杀倾向、服药情况等,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2.本院为“无红包”医院,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患者的“红包”、“宴请”或其他贵重物品,请您协助并监督。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向医患沟通办公室(023-62809305) 投诉或建议。

23.如有其他需要,请与责任医生或责任护士联系,我们将细心、耐心、精心为您提供温馨的服务。

儿科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住院手续需要在门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明后,到医院的1楼收费室办理相关的手续。具体如下:

1.携带证件:需要携带病人的身份证、住院证、预计款金额(如有医保病历卡也可一并携带)。

2.交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要交纳住院保证金或者预计住院费用。

3.到8楼儿科住院部护士站,将病情告知有关护理人员,护理人员会联系医师。

4分配医院病房:医师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和住院治疗证,为病人分配属于他们的病房。

5.护理人员会向病人介绍住院治疗的注意事项,并要求签名。留下亲属联系方式,方便医院与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

6.办理完毕:在办理完住院手续后,病人可以开始接受治疗,安心住院。

儿科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我院开水24小时供应,位于走廊尽头右侧。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爱护病区环境,不要在病区内吸烟、随地吐痰、高声喧哗、乱扔杂物,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

3、病区配置的各种设施,如床头柜、床头灯、空调、水龙头等请您爱护使用,不要乱开、乱拧。为了保证空调的效果,打开空调后请您及时关闭门窗。

4、为了给您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休养环境,陪护人员数根据病情而定。因病情需要留陪者不得在病床上休息,不得打地铺。

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

1、严禁使用热水袋,以免烫伤。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2、请勿攀高或坐、卧于窗台上,在行走时如感头晕等不适请立即坐或者蹲下,并寻求帮助,请勿试着走动。

3、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请随身保管或存入银行。

4、我院查房时间为上午8:00至10:00,下午19:00-20:00(特殊情况除外),请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

5、勿自行请外院医生会诊,勿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因病情需要,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由病人自负。输液期间,请勿随意调节滴速。

6、不得自行调换床位,病人及陪客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听,不得翻阅病历及有关记录,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7、病人住院期间严禁外出,否则后果自负。

8、有跌倒、坠床风险病人的任何活动均需及时与护士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9、医保病人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生会向您告知,请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10、请您配合医疗服务,在检查、治疗、用药及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会核实身份,询问健康状况。请您提供真实信息如遗传病、手术史、精神异常史、自杀倾向、服药情况等,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11、本院为“无红包”医院,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患者的“红包”、“宴请”或其他贵重物品,请您协助并监督。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向医患沟通办公室(023-62809305) 投诉或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