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结果信息>行政处罚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98219N/2023-0020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2
2023年南岸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月18日-12月22日)
日期:2023-12-22 16:3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12-22 16:34
字号:
分享: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元) 处罚程序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重庆优康诊所有限公司南岸揽湖路中医综合诊所 龙爵平 南岸卫传罚〔2023〕14号 传染病防治 重庆优康诊所有限公司南岸揽湖路中医综合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1、《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2、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一般程序 2023/12/12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