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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对重庆南岸康乐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予以歇业的公示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的规定,我委依法对重庆南岸康乐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予以歇业,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 陈雅婷;联系电话:62316762)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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