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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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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1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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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1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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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属于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南岸委发{2019}7号文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局、区体育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文化、文博、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文化艺术、全民阅读、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旅游经济、文旅体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统筹全区性重大文旅体活动开展;统筹全区文旅体事业、文旅体产业发展;规范文旅体市场行为;指导各镇街文旅体发展工作。

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文旅体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群众文化艺术、全民阅读、文物博物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和业务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旅体产品生产;负责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全民阅读、旅游节庆、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等各类社会文旅体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文旅体育志愿者培训从业工作;指导文化、体育重点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监督公共文化体育基层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整合文旅体产业业态,促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文旅体招商引资;规划引导现代文旅体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文旅体产业基地、园区、路线、场馆和项目建设;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文旅体产品开发营销。

指导、管理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文旅体交流工作,推进对外文旅体产业交流和合作;组织大型对外文旅体交流活动,开展跨地区间的文旅体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国内文体竞赛活动。

负责管理全区文物、博物事业;负责博物馆有关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协调与监督文化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老街、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峡库区工程南岸区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放和相关保护工作,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放利用项目提出建议。

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监测和安全播出。

制定文旅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文旅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文旅区域、文旅目的地、文旅路线的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负责文旅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新技术开放应用及科技信息建设,推进全区全域文旅产业信息化建设;

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做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配合相关机构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受委托行使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审批;负责全区三星级(含)以下酒店、AA(含)以下景区的评定和复核;负责四星级酒店、AAA级及AAAA级景区的初评;负责五星级酒店、AAAAA级景区推荐;负责辖区旅游规划设计丙级资质单位的推荐;负责区级体育社团、青少年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承担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处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投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文物、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化艺术品销售、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承担规范辖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局牌子。下设办公室、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综合协调科、体育促进科共7个职能科室,委属直属单位1个,为南岸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委属基层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南岸区图书馆、重庆市南岸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南岸区文化馆、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直属企业单位2个:重庆江之南电影公司、上新街剧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局、区体育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377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57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890.86万元,主要是因为部门财政预算缩减,其中重庆马拉松项目转由重庆重马公司承办,减少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776.59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17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890.8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6.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6.59万元,比2019年万元减少49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42.59万元,比2019年减少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534万元,比2019年减少49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重庆马拉松项目等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街镇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旅游宣传营销、文旅产业扶持、施光南大剧院补贴演出和管理运行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8.9万元,比2019年减少8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6.4万元,比2020年减少9.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比2019年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5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珊  联系方式:023-62988058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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