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是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5〕38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岸委发〔2019〕7号)要求,将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体育局牌子。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南岸区旅游局属南岸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行业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6人。公务用车1辆。
2.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是贯彻执行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促进全区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负责统筹协调城乡旅游经济发展,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镇旅游经济发展工作。三是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建议。四是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五是承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六是受委托行使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审批;负责全区三星级(含)以下酒店、AA(含)以下景区的评定和复核;负责四星级酒店、AAA级及AAAA级景区的初评;负责五星级酒店、AAAAA级景区推荐;负责辖区旅游规划设计丙级资质单位的推荐。七是承担规范辖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旅游投诉;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八是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九是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十是拟定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十一是负责国家、市、区旅游结构调整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十二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为为辖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旅游质量监督保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对辖区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旅游投诉处理及发布旅游质量公告的具体日常工作。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南岸区旅游局(含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南岸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8.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8.08万元,比2018年减少6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旅游局、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务员平时考核奖金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87万元,比2018年减少9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项目上进行了整合压减,主要用于旅游项目规划、招商与前期建设,宣传营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四大类重点工作。
南岸区旅游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18年增加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际旅游市场越发繁荣,对外旅游推介活动增多,投入增大;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交流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南岸区旅游局(含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南岸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98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6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南岸区旅游局资产总额8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78万元,固定资产40.1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公务车辆1辆14.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5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旅游经济:是以旅游活动为前提,以商品经济为基础,依托现代科学技术,反映旅游活动过程中,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按照各种利益而发生经济交往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
(二)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是旅游业的基础。主要包括自然风景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旅游资源。自然风景旅游资源包括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野生动植物、气候等,可归纳为地貌、水文、气候、生物四大类。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新成就、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可归纳为人文景物、文化传统、民情风俗、体育娱乐四大类。
(三)旅游项目规划:是依托规划区域的旅游资源及内外部条件,对区域的旅游业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对旅游业的未来发展进行的科学谋划。其实质就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与区域旅游业发展有关的生产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配置的方案。
(四)旅游宣传营销: 是指根据旅游目标市场需求、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整体形象宣传计划,通过宣传广告、人员推销、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等手段以树立良好形象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一系列对外经营活动。从而实现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使游客满意,使宏观管理政府业务部门和辖区旅游企业获利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实现增加旅游市场消费,拓展新的市场,发展新的游客,培养和强化游客的忠诚度,增加及扩大旅游产品的价值,提高公众的兴趣,争取旅行社及其他中间商的支持,创建良好的旅游形象。
(五)旅游行业管理: 是政府行政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组织,通过对旅游业的总体规划和问题控制以及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质量标准,并以此为调节手段旅游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宏观的、间接的管理。主要工作为规范辖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旅游投诉;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即政府部门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完善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扶持旅游开发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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