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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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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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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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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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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南岸区文化委为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执行南岸区文广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领导、指导全区文化基层单位、街镇文化站、及社会文化活动。组织全区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履行政府对辖区内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及执法监督,构建南岸文化产业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跨越式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南岸文化产业的对外影响力。区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对外开放、全区文物的修缮管理与文物征集、开发利用,可移动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南岸区文化委所属行政事业独立机构编制数为6个:文化委机关、文化执法大队、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南岸艺术中心。直属企业单位2个:重庆江之南电影公司、上新街剧场。

(三)单位构成。南岸区文化委所属行政事业独立机构其中文化执法大队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南岸艺术中心系自收自支差额管理事业单位。文化委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党政办公室、社会文化科、市场科、产业科、文化执法大队。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有文化委机关,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124.48万元,支出总计6124.4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86.68万元、减少8.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文物弹子石摩崖造像修缮工程经费减少556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2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4.08万元,占87.9%;其他收入226.53万元,占3.7%。上年结转458.83万元占7.5%;事业基金弥补55.04占0.9%。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07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38万元,占28.58%;项目支出3621.74万元,占71.42%;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35万元,较上年增加59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弹子石摩崖造像修缮工程经费结转518.68万元、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结转75.4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2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68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文物弹子石摩崖造像修缮工程经费减少5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384.08万元,占87.9%;其他收入226.53万元,占3.7%。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04万元,年初结转458.8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07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93万元,下降10.42%,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157.5万元,占26.7%;2、项目支出减少432.43万元,占73.3%。

4.结转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105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52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文物弹子石摩崖造像修缮工程经费结转518.68万元、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结转7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3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384.31万元。其中:文化活动减少179万元、文化产业减少60万元、文物维修减少50万元、其它项目合计减少9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99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70.7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一次性补贴),24小时图书馆建设费减少214.14(工程完工)、市级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减少299.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95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施光南大剧院演出运营费1200万元及部分公共文化市级专项320.9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105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52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文物弹子石摩崖造像修缮工程经费结转518.68万元、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项目结转75.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53.36万元,占9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施光南大剧院演出运营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5.4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调整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98万元,占1.3%。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全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52.31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6、其他支出99.56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维修经费年中增加的市级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9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住房改革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5万元,下降38.57%,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管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98万元,上年结转98.5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9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14万元,下降99.54%,主要原因是24小时图书馆建设完工。本年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14万元,下降99.54%,主要原因是24小时图书馆项目建设完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9.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7万元,下降36%,主 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 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化执法业务检查、文化活动、文物巡视、图书流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及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成本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6.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文化文物、文化产业、图书管理工作的有关单位、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5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5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153.0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多在项目中列支,今年调整列支,本年度项目会议、培训增多,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室活动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全区文物维修规划方案、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图书馆图书购置、图书设备购置、可移动文物征集、办公电脑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503.28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图书购置、惠民电影、文物维护等20个项目,经单位自评均达到与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文化活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3万元,执行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戏曲进校园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申办和举行,制定方案完成活动62场,全覆盖全区中小学;二是渝州大舞台与市级部门良好对接,制定实施方案,完成15个街镇15场演出,全覆盖全区街镇;三是制定大型文化活动方案完成活动6场;四是鼓励文艺创作和参赛4场;五是引进国家交响乐团等高雅艺术展演4场。

群众文化活动,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连接群众,团结基层,文化渗透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将基层创新治理提上新的高度,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用文化的手段,统一思想,团结群众,但,目前文化活动开展的力度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应进一步开展点单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提高群众对文化需求的满意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

所属部门

南岸区文化委员会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83

执行数

283

其中:财政资金

283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83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戏曲进校园活动

与教委协商推进工作中场次待定

完成戏曲进校园活动62场,全覆盖我区中小学

100%

8

8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渝州大舞台

渝州大舞台

完成15个街镇15场演出

100%

8

8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雅艺术展演

3

三场国乐(民族)音乐会

100%

8

8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作和参赛

4个作品

完成舞蹈、声乐、戏剧、曲艺共4个作品

100%

8

8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型文化活动

1、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2、第七届农民歌手大赛。3、第六届民俗民间展演。4、第六届青年歌手大赛。5、2018南岸区首届戏剧曲艺大赛选拔赛暨重庆市第六届戏剧曲艺大赛。6、首届南岸区音乐类、舞蹈类乡村文艺节目大赛暨重庆市第八届乡村文艺会演。

完成第十二届广场舞大赛1场;第七届农民歌手大赛1场;第六届民俗民间展演1场;第六届青年歌手大赛5场;2018南岸区首届戏剧曲艺大赛选拔赛暨重庆市第六届戏剧曲艺大赛2场;首届南岸区音乐类、舞蹈类乡村文艺节目大赛暨重庆市第八届乡村文艺会演2场

100%

8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大型文化活动满足南岸区群众对各种文化生活的需求

满意

完成

完成

3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大型文化活动得到群众的认可

满意

满意

满意

2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283

100

100%

10

10

10

总分

100

1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运营托管服务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南岸区文化委2018年“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运营托管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按百分制分类设置,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管理指标10分。评分结果分为优100分。

南书房”自助书吧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415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南书房”自助书吧、运营:285万元,建设“南书房”漂书角:14万元。我委到位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进行规范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按时建成了100个南书房24小时书吧。没有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对全区100台南书房24小时书吧的建设、运营与维护,完成重庆南书房公众号推送信息206篇。捐赠图书入库率达到99%,筛选出合格图书进行漂流借阅。每月对全区所有书吧进行图书流转2次。联合各街道社区或者第三方不定期组织读书会及相关活动,完成26场次。

(2)质量指标。

按照年初绩效指标要求,确保了全区200台书柜的稳定运行,并在全区范围内圆满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及文化公益活动26场次,书吧总借阅达到47000余人次,入库图书:10000余册,注册会员10200余人。极大的满足了辖区老百姓的日常借阅图书需求及参与文化交流的积极性。

(3)时效指标。

按照全年运维指标要求,把全年的运维指标分拆到按月执行,根据月度指标按时按量完成运维任务。

(4)成本指标。

根据年初南书房24小时书吧运维项绩效指标预算约300万元,为将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我委严格控制运维费用,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丰富运维内容,在确保运维质量的基础上,压缩运维工作流程、人员、耗材、saas技术服务等费用,将整个运维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由于项目资金属于南书房24小时书吧建设运维计划项目专项支出,其本身不会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本次绩效评价,以南书房24小时书吧运维任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对创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辅助间接作用。项目资金的使用较好地保证了南书房24小时书吧项目运行常态化、高效化,使资金切实发挥作用,丰富了全区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

(2)社会效益。

由于该项目资金主要是南书房24小时书吧运营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较好地保证了南书房24小时书吧的正常运行,满足了全区老百姓对图书借阅及参与文化活动基本要求,破解老百姓家门口就能借阅图书的难题,帮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借还图书、提高文化生活质量、提升老百姓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全民阅读、书香南岸”的发展成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在国家大力倡导全民阅读、共建书香城市的时候,人们亟需探索更加便捷的阅读方式。纸质再次成为人们的选择。纸质书作为一种不消耗能源、无污染的绿色阅读工具,是一种可持续的阅读方式,应当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作为全民阅读的末端,纸质书还可以弥补电子阅读带来的危害。抵制电子阅读,减少电子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可持续影响。

南书房24小时书吧具有体量小、操作方便、覆盖面广和投资少的特点。可作为图书馆的补充,最大限度地促进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城市市民提供家门口的图书借阅解决方案,成为城市文化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缓解城市图书馆的压力,解决市民借阅不方便的难题。本项目费用属于经常性项目,费用支出主要是为了保证南书房24小时书吧的正常运行,因此该项目所产生的可持续影响较好。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南书房24小时书吧运维按照制度化管理及实时监督跟进,制定对应运维要求的记录表,保证运营的制度化,时效化,质效化。日常运维管理及事后监督管理同步,确保运维项目的保质保量的开展。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通过现场走访、网络问卷调查等手段,对满意度达到了92%以上。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运维目标,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要求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运营托管服务经费

所属部门

南岸区文化委员会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85

执行数


其中:财政资金

285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85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南书房”自助书吧

100

100

完成

30

3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19年完成

100

100

完成

30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对“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进行运维及读书会活动开展

1.完成24小时南书房书吧建设运维工作,保证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正常运行。
2.完成重庆南书房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不少于200篇。
3.捐赠图书入库率达到99%,筛选出合格图书进行漂流借阅。
4.每个书吧每月图书流转2次。
5.联合各街道社区或者第三方不定期组织读书会及相关活动,每月1-2次。
6.软件saas服务,包括南书房借阅平台、云服务、物联网服务、短信服务、软件技术服务支持等。

1.完成24小时书吧运维工作,保证南书房24小时自助书吧正常运行。
2.
完成重庆南书房公众号推送信息206篇。
3.
捐赠图书入库率达到99%,筛选出合格图书进行漂流借阅。
4.
每个书吧每月图书流转2次。
5.
联合各街道社区或者第三方不定期组织读书会及相关活动,26次。
6.
软件saas服务,包括南书房借阅平台、云服务、物联网服务、短信服务、软件技术服务支持等。

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南书房”24小时自助图书吧进行运维及读书会活动开展

满足辖区老百姓全民阅读需求及阅读活动的参与,丰富老百姓日常文化需求。

“南书房”24小时自助图书吧运营以来,总借阅达到47000余人次,入库图书:10000余册,注册会员11000余人。开展读书会26场,公众号推送206余篇文化相关文章。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92%

完成

10

1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39.98

39.98

完成

10

10









总分

100

南书房”自助书吧建设项目评分结果“优”总分98分。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精神,由南岸区财政局,对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总体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大力发展南岸区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业业态,助推文化消费增长,夯实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南岸区设立了“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由文化产业基金及文化活动基金组成。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开展全区文化活动以及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文化产业重点支持内容:1、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文化消费季活动;3、组织参加重庆文博会;4、观摩学习各地文化产业博览会、参加西部动漫节、微视频大赛;5、市对区文化产业考核。

(二)项目资金情况

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支出240.00万元,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际支出239.41万元。详见下表表1:

表1  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支出类别

预算支出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率

一、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300,000.00

761,999.23

254.00%

1.创建工作人员费用

150,000.00

337,812.99

225.21%

2、创建工作费用


325,852.50


3.对接文化部、中国传媒大学专家组费用

50,000.00

96,055.00

192.11%

4.考察学习创建成功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费用

50,000.00

2,278.74

4.56%

5.接待文化部专家组来渝考察辅导费用

50,000.00



二、文化消费季活动

200,000.00

77,968.64

38.98%

1.现场活动

30,000.00

77,968.64


2.活动搭台

100,000.00


3.邀请企业参展

70,000.00


三、组织参加重庆文博会

400,000.00

367,700.00

91.93%

四、观摩学习各地文化产业博览会、参加西部动漫节、微视频大赛

200,000.00

307,256.00

153.63%

五、市对区文化产业考核

300,000.00

433,126.13

144.38%

1.规上企业交通和误餐费

80,000.00

88,165.00

110.21%

2.会议场地费

20,000.00

4,020.00

20.10%

3.外出招商和接待企业考察

50,000.00

332,991.13

665.98%

4.安全播出系统维护、设备更换、有线电视第三方机构民意调查

150,000.00

7,950.00

5.30%

六、文化产业扶持经费

1,000,000.00

200,000.00

20.00%

1.规上文化企业入统扶持

100,000.00

200,000.00


2.规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速扶持

500,000.00


3.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扶持

400,000.00


七、其他


246,000.00


1.拨统战部费用


50,000.00


2.拨图书馆文化经费


196,000.00


合计

2,400,000.00

2,394,050.00

99.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衡量部门的投入、过程、职责履行及效果情况,了解、分析、验证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对象范围为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

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18年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19〕9号);

4、《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

5、项目相关资金文件、财务资料;

6、项目相关过程管理资料,台账明细,合同资料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标准等,经与区财政局充分讨论,拟定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20分)、过程(40分)、产出(20分)及效果(20分)4个一级指标,并设置了6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17个四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

(四)评价方式方法

评价方式可分为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本项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绩效评价方法有查证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座谈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

(五)评价工作过程

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撰写和提交绩效报告阶段。详细步骤如下:

1、下发绩效评价通知、衔接沟通、前期调研、政策研究。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一步收集所需资料。

3、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落实协调人员。

4、与相关部门、科室、人员座谈,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开展现场查勘、收集资料、民意问卷调查,汇总分析并撰写项目情况,汇总材料并进行初步评分。

6、进行评议打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区财政相关科室和项目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并按区财政报告审定程序报送、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拟定的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分析。

(一)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

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设立意为大力发展南岸区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业业态,助推文化消费增长,夯实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有其必要性,充分性;立项程序按照《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项目资金

1、资金到位率

根据《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计划应到位资金24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4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

根据《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18年2月由区财政下拨到文化委,资金到位及时。

(三)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产业发展科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管理,推动项目工作的开展,保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2、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文化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对企业对项目资金申报与审批程序进行系统管理,管理制度较健全。

3、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文化委基本按照《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执行。但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发现:根据《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6月底前向区文化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扶持需提交以下资料:扶持申请报告、填写《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表》、提供企业相关证照、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已审计)、企业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其它相关佐证资料。但是经过现场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发现未按照制度收齐相关资料,存在被扶持企业重庆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资料不齐的情况。

4、项目质量可控性

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按相关要求申请,整个项目的实施按照《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执行。文件规定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由区文化委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区文化委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已经申报并享受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企业,如发展变更或停止经营,所属企业需向区文化委备案。但经过现场调查,文化委未能提供后期检查监督佐证资料。

(四)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健全性

区文化委建立健全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及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但2018年延用2012年3月颁发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未针对区文化委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2、资金使用合规性

区文化委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拨付后,使用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项目和资金用途的,必须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但发现存在区文化委拨区统战部经费5.00万元、拨图书馆文化经费19.60万元,进行资金内部调整未向上级请示的情况。另外,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区文化活动相关的项目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但经现场查看相关财务资料发现区文化委将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产业科聘用人员津补贴61,140元等,未按制度执行资金使用范围。

3、预算执行准确性

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40.00万元,2018年度支出239.41万元,结余0.59万元。项目支出率为99.75%,预算结余率为0.25%。

但是存在项目支出类别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差额较大的情况。详见下表表2:

表2  预算执行分析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支出类别

预算支出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率

一、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300,000.00

761,999.23

254.00%

二、文化消费季活动

200,000.00

77,968.64

38.98%

四、观摩学习各地文化产业博览会、参加西部动漫节、微视频大赛

200,000.00

307,256.00

153.63%

五、市对区文化产业考核

300,000.00

433,126.13

144.38%

六、文化产业扶持经费

1,000,000.00

200,000.00

20.00%

七、其他


246,000.00


合计

2,400,000.00

2,394,050.00

99.75%

4、财务监控有效性

区文化委建立了内控监督机制,对预算及收支进行多方位的监管,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未发现异常情况,财务监控有效。但经过查阅凭证资料,发现存在凭证附件不齐全以及相关发放表分管领导未签字的情况。

(五)项目产出分析

1、企业达标率

根据区文化委提供的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名单,2018年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共计71家,其中文化娱乐类为51家,批发零售类为20家。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绩效目标为20家,达标率为100%。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

根据区文化委提供的关于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情况说明以及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在统证明,2018年文化产业完成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家,其为批发零售类企业重庆新创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绩效目标为10家,未达标。

3、产出时效

补贴及时率:根据2018年12月通过的《关于恳请区政府同意给予相应文化产业向项目扶持资金的请示》审批,区文化委于2018年12月将文化企业扶持经费下拨至重庆叁零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项目效益性分析、

1、经济效益

促进文化企业的发展: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区文化活动相关的项目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南滨路历史文化的优势,提升南岸区文化产业实力。南滨路区域的招商引资,吸引优秀的文化项目优先落户南滨路,将文化与经济融合,促进经济的发展;二是举办相关的文化活动,以文化刺激消费,消费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三是扶持相关的文化产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企业的成本,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文化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文化生产力。

2、社会效益

促进全区文化建设:该项目的实施是通过财政对全区文化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一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助推区域文化高地建设。提高了文化产业的企业积极性,有利于全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对于重点文化产业的扶持;二是有利于提升南岸区的城市品位,优化南岸区的城市形象。例如组织参加重庆文博会、积极参加2018年“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重庆微视频大赛、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南岸分会场)活动等;三是通过全区图书信息共享,文化会展活动,文化馆、图书馆及全区街镇文化站免费对外开放等,对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工作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78.50 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

一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促进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南滨路历史文化的优势,提升南岸区文化产业实力。南滨路区域的招商引资,吸引优秀的文化项目优先落户南滨路,将文化与经济融合,促进经济的发展。举办相关的文化活动,以文化刺激消费,消费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

二是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项目的实施扶持了相关的文化产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企业的成本,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文化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打造南岸区特色文化城市形象。项目的实施利于提升南岸区的城市品位,优化南岸区的城市形象。例如组织参加重庆文博会、积极参加2018年“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重庆微视频大赛、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南岸分会场)活动等。同时通过全区图书信息共享,文化会展活动,文化馆、图书馆及全区街镇文化站免费对外开放等,对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不高,部分预算执行率偏高或偏低

项目支出类别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差额较大。例如:①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预算支出30.00万元,实际支出76.20万元(其中:创建工作人员费用预算支出15.00万元,实际支出创建工作相关费用33.781万元);②外出招商和接待企业考察预算支出5.00万元,实际支出33.30万元;③文化产业扶持经费预算支出 10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偏差较大或相关工作开展力度欠缺

一是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绩效目标为20家,2018年实际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共计71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绩效目标为10家,根据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在统证明,2018年文化产业完成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家,经了解,未完成主要原因系绩效目标为区政府根据市级安排任务分配,区文化委表示完成有一定困难。

二是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绩效目标为10家,但实际上仅有一家符合条件,其为批发零售类企业重庆新创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差距达到了90%,证明在企业的扶持、引进、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中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资金内部调整使用未申报,评价发现存在区文化委拨区统战部经费5.00万元、拨图书馆文化经费19.60万元不属于预算内支出,进行资金内部调整未向上级请示的情况。另外,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区文化活动相关的项目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但经现场查看相关财务资料发现区文化委将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产业科聘用人员津补贴61,140元等,未按制度执行资金使用范围。

(四)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根据《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6月底前向区文化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扶持需提交以下资料:扶持申请报告、填写《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表》、提供企业相关证照、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已审计)、企业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其它相关佐证资料。但是经过现场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发现区文化委未按照制度收齐相关资料,存在被扶持企业重庆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资料不齐的情况;二是按照《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规定,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由区文化委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区文化委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但经过现场查看资料,暂未见相关后期检查监督资料。

(五)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较欠缺

根据《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6月底前向区文化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扶持需提交以下资料:扶持申请报告、填写《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表》、提供企业相关证照、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已审计)、企业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其它相关佐证资料。但是经过现场调查,一是发现被扶持企业存在申请资料不齐的情况;二是区文化委未能提供相关绩效目标的佐证资料,据称规上企业的申报资料因直接交由统计局而未存档。

六、主要建议

(一)提高项目预期及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期初制定项目预期目标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有效的、科学的计划。按照以前年度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政策制定符合单位并具有可行性的目标。

(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单位财务活动,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规范财务工作。严格执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及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更新单位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鉴于区文化委、区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南岸文委函〔2016〕18号)提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有效期2年”,该扶持办法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根据区法制办意见,该扶持办法不能延用。建议区文化委以该扶持办法为基础,积极出台符合该单位实际情况的政策,给予相应文化产业资金扶持。

南岸区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指标解释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

评分说明

投入

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

立项规范性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5分;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1.5分;
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得2分。

5

0

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设立意为大力发展南岸区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业业态,助推文化消费增长,夯实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有其必要性,充分性;立项程序按照《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目标内容

绩效指标明确性及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得1分;
②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得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1分;
④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⑤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

5

0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

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5

资金到位率≤60%,得零分;
60%<资金到位率<100%,得分=资金到位率*分值;
资金到位率≥100%,满分。

5

0

根据《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计划应到位资金2,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400,000.00 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

到位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5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按比例得分。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5

0

根据《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18年2月由区财政下拨到文化委.

小计


20


20

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5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符合得2分,否则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

2.5

2.5

区文化委建立健全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及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但2018年延用2012年3月颁发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未针对区文化委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扣2.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2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3

2

区文化委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拨付后,使用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项目和资金用途的,必须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但发现存在区文化委拨区统战部经费50,000.00元,进行资金内部调整未向上级请示的情况。扣1分。二是根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区文化活动相关的项目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但经现场查看相关财务资料发现区文化委将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产业科聘用人员津补贴、产业科人员到北京会议差旅费及会务费等,未按制度执行资金使用范围。扣1分。

预算执行准确性

通过项目支出率,项目结余率是否准确考核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

通过项目支出率,项目结余率考核单位预算执行准确性,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2.5

2.5

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2018年度支出2,394,050.00万元,结余5,950.00万元。项目支出率为99.75%,预算结余率为0.25%。
但是存在项目支出类别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差额较大的情况,例如: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预算支出300,000.00元,实际支出761,999.23元;文化产业扶持经费预算支出 1,000,000.00元,实际支出200,000.00元。酌情扣2.5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得2.5分;
②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得2.5分。

2.5

2.5

区文化委建立了内控监控机制,对预算收支进行多方位的监管,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未发现异常情况,财务监控有效。但经过查阅凭证资料,发现存在凭证附件不齐全以及相关发放表分管领导未签字的情况。扣2.5分。

业务管理

组织机构

机构人员设置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组织构成是否合理,运转是否有效;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及相关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5

项目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或指派了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的推进工作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0

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产业发展科全面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管理,推动项目工作的开展,保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制度建设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得2.5分;
②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2.5分。

5

0

区文化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对企业对项目资金申报与审批程序进行系统管理,管理制度较健全。

项目实施

制度执行情况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或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
②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质量要求等是否落实到位。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2.5分;
②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2.5分。

2.5

2.5

区文化委基本按照《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执行。但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发现:
根据《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6月底前向区文化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扶持需提交以下资料:扶持申请报告、填写《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申请表》、提供企业相关证照、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已审计)、企业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其它相关佐证资料。但是经过现场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发现未按照制度收齐相关资料,存在被扶持企业重庆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资料不齐的情况。扣2.5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5

项目均符合指标关注点要求得5分,均不满足得0分。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得2.5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2.5分。

2.5

2.5

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按相关要求申请,整个项目的实施按照《南岸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执行。文件规定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由区文化委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区文化委会同南岸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已经申报并享受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企业,如发展变更或停止经营,所属企业需向南岸区文化委备案。但经过现场查看资料,暂未见相关后期检查监督资料。扣2.5分。

小计


40


25.5

14.5


产出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

招商引入各类文化企业不低于20家(其中文化娱乐类不低于15家,批发零售类不低于5家)

8

达到目标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8

0

根据区文化委提供的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名单,2018年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共计71家,其中文化娱乐类为51家,批发零售类为20家。招商引入文化企业数绩效目标为20家,达标率为100%。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10家(其中文化娱乐类不低于15家,批发零售类不低于5家)

8

达到目标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1

7

根据区文化委提供的关于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情况说明以及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在统证明,2018年文化产业完成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家,其为批发零售类企业重庆新创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绩效目标为10家,未达标。酌情扣7分。

产出时效

补贴及时率

补助项目实施进度达到目标进度

4

补助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

4

0

根据2018年12月通过的《关于恳请区政府同意给予相应文化产业向项目扶持资金的请示》审批,区文化委于2018年12月将文化企业扶持经费下拨至重庆叁零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小计


20


13

7


效益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促进文化企业的发展

该项目实施扶持相关企业,促进文化企业的发展

10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综合评价酌情给分。

10

0

该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全区文化活动相关的项目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南滨路历史文化的优势,提升南岸区文化产业实力。南滨路区域的招商引资,吸引优秀的文化项目优先落户南滨路,将文化与经济融合,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是举办相关的文化活动,以文化刺激消费,消费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
三是扶持相关的文化产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企业的成本,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文化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文化生产力。

社会效益

促进全区文化建设

项目的实施对弘扬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事业具有推进作用;促进全区文化建设。

10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综合评价酌情给分。

10

0

该项目的实施是通过财政对全区文化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一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助推区域文化高地建设。提高了文化产业的企业积极性,有利于全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对于重点文化产业的扶持。
二是有利于提升南岸区的城市品位,优化南岸区的城市形象。例如组织参加重庆文博会、积极参加2018年“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重庆微视频大赛、南滨路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展第三届重庆市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南岸分会场)活动等。
三是通过全区图书信息共享,文化会展活动,文化馆、图书馆及全区街镇文化站免费对外开放等,对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小计


20


20

0


合计


100


78.5

21.5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我委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988058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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