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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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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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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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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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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岸区统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管理和指导街镇、部门统计工作,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核算国民经济核算生产总值;组织实施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街镇、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目前我局机关内设机构为三科一室:办公室、统计法制科、专业统计科、综合统计科,编制11人,本年调离1人,现实有9人。直属事业单位2个:一是南岸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为我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4人;二是南岸区统计执法队,为我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7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南岸区统计局机关、南岸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南岸区统计执法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2.06万元,支出总计852.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63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大,耗费巨大财力,故预算和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66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大,耗费巨大财力,故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0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45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大,耗费巨大财力,故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4.71万元,占41.9%;项目支出491.18万元,占58.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工资、职工社保等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66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大,耗费巨大财力。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6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济普查经费收入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45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大,耗费巨大财力。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8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济普查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工资、职工社保等基本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11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52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济普查经费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16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养老保险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8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疗保险支出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5.9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3万元,增长或下降10.4%,主要原因是职工津补贴、奖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3万元,增长183.6%,主要原因是由于统计工作的要求,本年度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物管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1.81万元,增长或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统计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3.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统计局调研、督查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8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元,车均维护费5.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3万元,增加183.6%,主要原因是由于统计工作的要求,本年度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速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1.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情况较好,均达到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辖区内调查对象摸底全覆盖,二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未产生负面影响。

抽样调查网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抽样调查网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时按质完成全国、市、区要求的抽






样调查按;二是及时公布统计数据及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统计项目领域的发展状况,数据信息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认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159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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