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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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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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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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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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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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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区域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全区大中型商场、市场、粮食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重要商品生产和流通,提出市场建设、社区服务、品牌培育的建议,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区域市场体系的完善发展。

3.负责内外贸易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境内外产业投资贸易信息和产业投资状况,编制产业投资咨询资料和信息,组织开展产业投资贸易促进活动,联系服务重点项目投资商。

4.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5.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建议,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对外贸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务。

6.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进出口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起)诉工作。

7.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海外投资、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等项目合同、项目建议书的审查相关工作。

8.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进出口登记工作;指导并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及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外经贸进出口业务。

9.承担商贸流通业行业管理的责任。负责区域内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产品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保理、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0.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储备粮监督和粮食收购准入资格审批工作;承担全区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库存管理、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11.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区域市场秩序的责任;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拟订商品流通、粮食流通、餐饮服务的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进行业态调整,推行现代营销方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12.承担内外经贸会展组织管理的责任;牵头组织各种内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监督管理区域各类商贸促销活动,拟订城乡市场开拓规划,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13.负责商贸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规划建设;负责管理外贸发展促进资金、商贸流通各类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粮食流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改造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1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需平衡调查;拟订调控措施,提出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负责重要商品的区级储备管理工作。

15.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开展重点项目招商活动;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开展招商项目宣传推介、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及重大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协调指导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岸委发〔2014〕 26号)文件,将原南岸区商业委员会和南岸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承担全区商贸流通及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行政机关编制人数35人,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工勤人数1人。离退休人员51名。下设两家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员14人。退休人员8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042.76万元,支出总计6,042.7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841.49万元、下降68.00%,主要原因:一是区级企业政策性奖励、补贴等专项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市商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给企业的专项补助等减少 。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5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9.4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0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59万元,占14.57%;项目支出5,162.18万元,占85.4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133.88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南财政〔2017〕475号文收回上年结余9万元;年终财政零结转,收回上年结余4441.57万元;本年支付上年结余1683.31万元。本年财政收入4359.45万元,财政支出6042.76万元,收支结余0,因此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5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50.11万元,下降69.75%。主要原因:区级企业政策性奖励、补贴如烽煜科技公司搬迁、美全世纪城项目、鹏力特搬迁等专项资金减少,市商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给企业的专项补助等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6.76万元,增长232.1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招商企业的政策性专项补助705.38万元、外贸企业的专项补助1135.38万元、企业的政策性扶持资金969.4万元、其他236.6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4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7.62万元,下降52.61%。主要原因:区级企业政策性奖励、补贴等专项项目资金减少,市商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给企业的专项补助等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3.80万元,下降18.8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32万元,占1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5.74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3万元,主要原因是51名退休人员3月起退休费全部转入社保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3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等于年初预算数;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98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企业政策性专项补助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7.95万元,占74.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4.5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付企业政策性专项补助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住房保障支出27.40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等于年初预算数;粮油储备物资支出41.04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他支出0.4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七一走访慰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76万元,较上年减少212.88万元,主要原因:减人减资、51名退休人员3月起退休费全部转入社保支出,财政追减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3.82万元,较上年增加56.14万元,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办公设备的更新、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年初未纳入预算,2017年实际因公出国3批次,5人,1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6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28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项目考察磋商谈判,开展招商洽谈业务及商务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8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年初未预算,2017年实际因公出国3批次,5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运行维护成本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6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调研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5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1,9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物管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0.14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提高,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14.95万元,参加渝交会设计搭建采购服务支出37.44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南岸区军粮供应站军供网点装饰采购工程支出64.6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商贸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商务服务业招商、项目推介、展会参展、招商引资;全区服务业工作;企业离休人员补贴;企业参战人员补贴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9万元。对追加的市区级政策性扶持、兑现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审核执行,完成了全年考核目标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826416。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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