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35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62816719。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编:401336。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重庆南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10kV业扩配套工程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长生桥镇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扩建峡口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2个;扩建武堂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110kV主变进线备用间隔1个;新建武堂变电站-移动数据中心专用站(14号电缆终端塔)单回110kV线路路径长度 2.251km,涉及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403km、利用“南岸迎龙至武堂110kV线路工程”建设的三回塔架设单回线路路径长度约0.848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1.67km。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建设预先划定施工范围,禁止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外开展施工活动,减少对树木的砍伐和植物的踩踏。 2)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平坦或坡度较缓地带,以满足布置设备、布置导线及施工操作要求,减少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尽量选择线路沿线交通较为便利的现有空地,尽量避开茂密林地、旱地、经济林地,合理规划进出场施工通道,减少对植被的踩踏,设置施工简易围栏限制施工范围。 3)线路杆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尽量选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4)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临时材料堆放需做好地面铺垫工作,减少砂石、水泥洒落,采取遮盖及防雨工作。 5)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在线路周边现有道路附近的地形较平坦的空地,减少植被破坏,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6)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确需在雨天动土时,应采取塑料布或土工布覆盖易受降雨冲刷的裸露地表等临时措施。 7)生态恢复方案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并对场地覆土撒播草籽进行植被绿化,绿化播撒的草籽或恢复的植被需选用乡土种和常见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管,本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环境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 》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1)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加强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定期进行洒水除尘,防止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保持对干燥作业面进行洒水处理,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粉质材料需采取遮盖措施。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2)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如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3)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运输车辆经过项目附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5)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 6)杆塔基础开挖过程中,尽量采取人工开挖,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用于施工废水的收集处理,沉淀池上方若有含油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下方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 3)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内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5)架空线路在商混可以到达的区域尽量采用商混,部分塔基所需混凝土采用小型机械人工搅拌,需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混凝土拌合废水进行沉淀后回用,禁止随意外排。 五、固体废弃物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2)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3)施工人员租赁项目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租住地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巡线,保证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2)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大于4kV/m、小于10kV/m的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 (3)电缆终端塔下方周围设置护栏,防止人员误入。 |
拟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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