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34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62816719。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编:401336。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南岸天文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天文110kV变电站为户内GIS布置变电站,现有规模为: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48回;10kV无功补偿2×2×5010kVar。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在天文110kV 变电站内新增1台容量为63MVA主变压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低损耗、油浸式自冷变压器),新增后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63MVA,同时完善相关的一、二次设备等。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区域的面积及布局,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均等堆放于站内,施工过程中人员往来通过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 》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①建筑材料进出现场搬运、堆放主要以人工为主,要求做到轻拿轻放,尽量降低扬尘; ②施工过程中多洒水,保持空气的湿度,降低空气中的扬尘; ③露天堆放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④进出口及场内道路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降噪措施。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风机,加强设备的保养。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现有设施收集处理;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自流入地埋式生化池处理后接入周边市政管网。 五、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渣场处置;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③项目投入运营后,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的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危废有:废变压油、变压器油滤渣、废铅蓄电池等;均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不在变电站内暂存。 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变电站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
拟批准 |
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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