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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9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关于南山片区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1-1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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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1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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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关于南山片区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治理南山片区摩托车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打造安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山片区声环境监测评估结果,计划从2025825日起,每日22:00至次日06:00在南山片区腊梅路、崇文路、南山公园路、广黔路等道路限制二轮摩托车通行。

一、实施二轮摩托车限行的原因

近年来,南山片区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聚集骑行引发的噪音扰民、事故多发等问题日益突出,政协委员作专项提案呼吁治理,沿线群众持续通过信访、警情等渠道集中反映诉求:202515月,南山片区涉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共计56起,同比上升126%;噪音扰民警情共计122起,同比上升573%;引发相关舆情20起,同比上升83%

2025年5月,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南山片区进行了声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论显示南山片区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国标GB3096-2008)中道路交通声环境标准(≤55分贝),且主要声源为摩托车噪音。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根据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

三、实施限行的对象

本通告限行的机动车为燃油二轮摩托车,不含电动、军用、警用、消防救援、医疗救治、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和社会公共保障服务的二轮摩托车。居住、工作等必须通行限行区域且无法绕行的二轮摩托车,在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按照页面提示,分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卖配送群体由其所属的外卖平台公司审核后,统一提交备案,审核通过后,允许其在限行时段内正常通行。

四、限行管理措施

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进入南山限行区域各路口,均已设置禁止二轮摩托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驶入的禁令标志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南山片区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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