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南岸区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针对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21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自2018年4月以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初沉池累计溢流491次、累计溢流直排长江污水量约2682万吨,溢流污水化学需氨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08毫克/升、20毫克/升。根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一期环评报告,企业总排口应设置在初沉池末端即现在溢流口,但二期增加生化处理工艺后,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却将总排口擅自调整至溢流口上游即接触氧化泡末端,恶意逃避监管。”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重庆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南岸区要加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问题整改,与其他整改责任单位一同,达到“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和一级排污口规范设置,早季污水不溢流,雨季污水溢流量持续减少”的整改目标。 | ||
整改情况 |
一是督促指导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对总排口和溢流口设置的合理合规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评估,编制形成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设置评估报告》;二是督促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深入挖掘日常运行潜力,实施改造升级提升处理能力,2023年8月,建成投用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项目,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压实运维单位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12次,每月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12月21日,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有关专家成立核查组,在南岸区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组对照《重庆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1项整改措施,现场踏勘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污水厂处理负荷、进水污染物浓度、处理达标排放等情况;查阅了项目资料及印发的相关文件;召开了座谈会,通过座谈问询、交流的方式,了解了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核查组一致认为: 南岸区按照《重庆市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1项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督促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开展总排口设置论证评估。指导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通过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和实地踏勘、设计文件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和溢流口设置的合理合规性进行论证。二是强化了执法监管。2022年以来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12次,按月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压实了运维单位主体责任。各项整改措施均按期完成。 整改验收单位意见为:经验收核查,整改到位,验收通过。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62893633 电子邮箱:cmb62825147@163.com |
备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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