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
南岸府复〔2026〕7号
叶大万:
你对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公南岸(山)不罚决字〔2025〕6号)不服,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因情况复杂,本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延长行政复议审理期限30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抄送: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蹇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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