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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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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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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26
  • [ 发布日期 ]
  • 2015-03-09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5-03-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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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3-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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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整合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实现五险合一的管理体制等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经区编委会研究,区委常委会审定,同意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南岸区社保局事业编制70名,现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65人,退休人员2人,借用、聘用人员35人;公务车编制为5辆,现有编制公务车3辆,借用公务车1辆。

二、主要职责

南岸区社保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承担我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报审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就医、工伤、生育等保险管理,落实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负责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审核、考核和协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指导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扩面征缴。完成我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二)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推进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水平同步提高。

(三)强化两定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使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定点药店管理。

(四)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在技术手段、岗位权责、经办规程、督导评估等方面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五)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双中心建设,着力做好场地搬迁和业务规划。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保业务下沉到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构建“区级—街镇—村社”三级社保服务体系建设。

(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现参保登记全覆盖,做好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比对和数据库的后期应用,探索全民参保数据库在个人参保权益单寄送和个体参保提醒方面的综合运用。

(七)健全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探索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化运作新模式,推进生育医疗费用在一级医院联网结算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社保卡金融功能运用,推进公共业务网上申报。

(八)强化社会保险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推广社保志愿者宣传服务队活动,送政策到村社、企业,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队伍培训模式。

(九)信访维稳工作。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1755.33万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5.3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75万元,项目支出6253万元),占总支出的5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6万元,项目支出4856.87万元),占总支出的41.74%;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占总支出的0.36%。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占80%。

 

 

附件:公开表样2015年社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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