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金融办>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733983155K/2019-0359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2-19
  • [ 发布日期 ]
  • 2019-02-18
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2-18 10:0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19-02-18 10:09
字号: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属南岸区政府机关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一是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二是拟定全区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分析金融形势和发展规律,掌握有关信息,引导本区金融产业发展。三是拟定全区政府性融资平台融资计划,研究提出融资项目,协调政府性业主公司融资工作,制定和执行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协调辖区金融机构“银政企”合作相关工作,对在区金融单位实施目标管理和考核。五是负责协调全区金融机构、金融要素市场的引进和培育,牵头组织金融机构及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六是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的初审和监管工作。七是负责全区上市工作政策宣传、规划制定、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区内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指导推进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实现融资,负责协调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八是负责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九是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全区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并入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保留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金融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南岸区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区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人数5人,在职4人;区上市办事业编制5人,在职4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99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9万元,比2018年增加4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工作人员、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区金融办(区上市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0万元,主要原因是金融监管力度增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需要等,主要用于开展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等重点工作。

区金融办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18年减少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暂无因公出境计划;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8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公务接待一律从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区金融办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5、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电,联系方式:023-62948231

重庆市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