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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信息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01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1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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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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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拟订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和市级产业发展重点,制定产业实施意见,引导和扶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

4.全面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和企业行为规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企业改革的相关遗留问题。负责向上争取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落实。

5.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计划并推动实施;提出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和依规使用;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按照权限,负责工业技改项目申报、核准和备案,并协调推动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规划并推动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6.监测分析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燃气、电力能源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

7.负责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引导工业企业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参与实施有关国家、市区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重大装备研制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助推进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贯彻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

8.贯彻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实施本区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参与全区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

9.推进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10.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落实;组织推广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工业领域绿色制造能力建设。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

11.指导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及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建设;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

12.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13.负责协调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参与诚信体系建设。

14.承担本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做好盐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15.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6.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负责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负责区域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8.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投资发展科、智能制造科、军民融合科、安全稳定科、能源服务科(行政审批科)、中小企业科。行政编制20名(实有19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1名),退休人数40名。公务用车编制1辆。

下属重庆市南岸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中介培训、信息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事业编制16名(实有14名),退休5名。2021年,根据南机管〔2021〕77号,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41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1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21.25万元,一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141.72万元,二是根据上年度市、区级项目扶持资金下达情况品迭后增加市、区级项目扶持资金预算500万元;三是增加燃气油气技防物防专项经费100万元,四是代管离休干部人员经费、“十四五规划等工作经费减少20.47万元。以上品迭后增加721.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41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415.72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04万元,国防支出1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7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21.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1.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79.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5.72万元,比2021年增加7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09万元,比2021年增加14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岸人社介〔2021〕34号、南岸人社介〔2021〕137号等文件,人员增加了9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88.63万元,比2021年增加579.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据上年度市、区级项目扶持资金下达情况品迭后增加市、区级项目扶持资金预算500万元;二是增加燃气油气技防物防专项经费100万元,三是代管离休干部人员经费、“十四五”规划等工作经费减少20.47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政策性补助及公特管费、环保节能检测、安全监管、燃气油气技防物防、工业运行、军民融合、行政监管、盐业储备、市区工业信息化专项扶持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1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接待用餐标准及陪同人数,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1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南机管〔2021〕77号,南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加车辆编制1辆,南岸财函〔2021〕176号,同意无偿划转原区微型企业办公室资产一批,其中包括1辆车;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较上年增加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03.67万元,比上年减少12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调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分类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采购货物及购买服务皆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本部门采购基本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88.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比上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原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9月,根据南机管〔2021〕77号,南岸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加车辆编制1辆,南岸财函〔2021〕176号,同意无偿划转原区微型企业办公室资产一批,其中包括1辆车;2021年12月,根据南机管函〔2021〕78号同意新购置车辆1辆,原公务用车正在拍卖处置,暂未下账,故年末车辆有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娟   联系方式:023-6298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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