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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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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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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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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5〕39号),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区级机关事务、政务接待、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办法。

2.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3.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区级机关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调配、维修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

   7.负责市外事业单位在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服务。

8.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10.负责紧急政务的车辆调度管理。

11.负责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科室和2个中心:

1.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财务、档案、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建、退休人员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市外事业单位在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服务,推进网上审批等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接待科

负责拟定全区政务接待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全区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负责对定点接待单位接待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3.节能管理科

牵头拟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重大维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房管科

负责制定区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和管理;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原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公用部位的改造及维护管理;协助有关搞好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5.保卫科

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防范;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牵头组织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级机关的安全工作。

6.车辆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使用、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

7.南岸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区级机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接待车辆的管理,区级机关的环境绿化管护,清洁卫生,报刊收发,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区级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会议服务监管工作及其他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8.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宣传,业务受理,资料收集,信息发布,档案整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检查和举报投诉处理。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88.16万元,支出总计3288.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医药公信网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8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医药公信网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8.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7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医药公信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58.09万元,占26.2%;项目支出2416.08万元,占7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8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医药公信网运营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46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A区维修项目的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7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医药公信网运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46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A区维修项目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底工资调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9.33万元,占92.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67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 A区维修项目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8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3万元的2017年安全生产考核奖励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6)其他支出0.0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0.08万元的七一期间慰问走访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或32.16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生活补贴等。公用经费12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节约型机关建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七一”慰问人数。本年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七一”慰问人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11万元,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了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67万元,增长106.36%,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为保障全区公务出行将车辆保障平台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由去年的6辆增加到27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5.9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在事务局成立平台统一管理全区的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全区重要、紧急、特殊公务活动、远距离公务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综合协调、分类保障、便捷实用、节约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定向化保障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5.99万元,主要是接待办撤销后职能并入事务局产生的全区公务接待支出,含接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节约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4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3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主要用于全区政府采购和本部门所需办公、维修及劳务外包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得较好。我们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成本,从产出、效益、满意三个方面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新行政中心A区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行政中心A区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0万元,执行数为1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行政中心A区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及时率达到100%,二是行政中心A区保卫、绿化、保洁达到43658.87平米。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机构节能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节能宣传及会议达到85家,完成率为100%,推动了行政中心的节能工作。二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率达到100%,推动了绿色消费。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新行政中心A区运行维护费

所属部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绩效指标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270

执行数

1270

其中:财政资金

1270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270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行政中心A区设备实施维修维护管理及时率

100%

100%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中心A区保卫、绿化、保洁

4368.87平米

4368.87平米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行政中心A区后勤保障

完善工作配套条件

完善工作配套条件

100%

15

15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

行政中心A区配套用办公用房

100%

100%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100%

100%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1270

127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共机构节能经费

所属部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绩效指标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0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指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合格率

100%

100%

100%

20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节能宣传及会议费

区级85家公共机构

区级85家公共机构

100%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行政中心节能工作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100%

100%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10

1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行政中心A区安保、保洁、绿化、设备设施、办公用房的维修维护、机关食堂均正常运行,该项目2018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时效指标行政中心A区设备实施维修维护管理自评分数为20分,数量指标行政中心A区保卫、保洁、绿化自评分数为20分,效益指标行政中心A区后勤保障工作自评分数为15分,行政中心A区办公配套用房自评分数为15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分数为20分,资金执行率自评分数为10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889”。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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