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委成功创建
重庆市市级“无废机关”
近日,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关于命名市级“无废机关”的通知》(渝机管发〔2020〕77号),对全市42家单位进行了重庆市市级“无废机关”命名,我区住房城乡建委成功创建重庆市市级“无废机关”。区机关事务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党政机关“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的指导,引导更多的区级机关成功创建“无废机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区创建“无废城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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