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全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工作,在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为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等5家单位在行政中心B区调配办公用房2266平方米,将区农业农村委和区交通局原办公楼移交给区国资委管理,带动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现了中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已正式搬入行政中心B区,区交通局部分单位也将于近期搬入行政中心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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